北欧国家档案立法与数字记录保存现状分析
丹麦和瑞典的数字档案保存情况
丹麦和瑞典在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有公共档案收集工作,但这种收集既不全面也不系统,且两国的档案立法并未对此作出要求。除了公共档案,社区档案和其他非政府档案也存在,但它们不在丹麦或瑞典国家档案馆的管辖范围内。Samuels所倡导的涵盖政府和私人记录创建者的全面、系统的档案管理理念,在这两个国家尚未实现。
在丹麦和瑞典,记录连续体模型的多元化在实际操作层面有所体现。然而,在2022年,对于原生数字档案材料的档案管理直接经验仍然匮乏。为了提高记录质量并增强用户可访问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干预措施。在这两个国家,档案被认为对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制至关重要,有助于维护健全的民主制度,并作为社会的集体历史记忆。因此,有必要开展研究,探讨近半个世纪以来原生数字记录的访问和使用方式及原因,以及丹麦和瑞典的记录保存方法对这些记录访问的影响。
丹麦和瑞典保存原生数字记录策略的矛盾性
这两个国家在保存原生数字记录的方法上存在矛盾,这可能源于其临时发展的特点。部分策略接近记录连续体模型,例如丹麦规定在记录创建前需对政府记录保存系统进行档案审批,瑞典则通过政府机构的记录保存实践确保在记录进入档案馆之前对元数据进行持续收集和管理。然而,其他方面则体现了两国策略的务实性,包括记录创建者和档案专业人员领域缺乏连贯的记录保存策略。尽管两国试图通过采用包容性术语(如使用“信息”或“文档”而非“(档案)记录”)来弥合对原生数字记录理解的差距,但仍然存在不足。
政府机构面临的挑战
丹麦和瑞典的政府机构有着数百年的传统、层级和结构。法律和宪法限制、财政约束、将档案仅视为文化遗产机构的过时或错误观念
北欧档案立法与数字记录保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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