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P采购及发票校验中业务过程中,需要明确收退货关系。才能正确处理发票校验,避免混乱。这取决于采购端操作收退货业务的规范性。通常情况下,实际业务情形需要在系统中如实体现。比如某笔采购订单己收货100件,后由于某种原因,该笔采购订单需要退货20件。那么,在系统中操作收货时,会参照采购订单来代入收货项目。在退货时,除了参照采购订单外,还要参照该采购订单下的己收货凭证来退货。这样,其收退货之间就建立了联系。在做发票校验时,可以看到其采购订单的收退货结构。明确实际业务逻辑才能进行正确结算。
比如,在基于收货的发票校验采购订单中,先收货100件,后基于该笔收货退货20件。那么做发票校验时,会自动代入的结算数量是80件。这是系统智能化的地方。如果在退货时没有参照收货,那么当然就不会在发票校验时自动根据其关系计算结果。
该原理在采购订单中通常还好,不太容易出问题。因为采购订单大多情况下是一次性收货的。分开收货的情况不多见。但在期间采购订单(即采购计划协议中),由于一个订单对应多笔收货。在退货时就需要在多笔收货中来选择参照哪一笔收货来进行退货?从而在业务端建立正确的收退货关系,才能更好的避免结算时出现问题。
比如,某采购计划协议中,上个月收货100件,本月又收货100件后,产生退货20件。那么需要明确,该退货是退上个月的还是本月的?从而参照正确的收货凭证进行退货。才能建立起收退货之间的关系。因为不同月份的退货,其结算结果是不一样的。如果是退上个月的收货,那么上个月结算结果就是80件,本月结算100件。如果是退本月的收货,那么,那么上个月结算结果就是100件,本月结算就是80件。
如以下一笔退货物料凭证中显示,其退货物料凭证是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