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勒密时期埃及土地制度与经济权力解读
1. 行政结构演变
在托勒密时期,底比斯地区的行政控制呈现出不断演变的态势。起初,底比斯作为一个地区由新的南部首都托勒迈斯进行管理,每个地区设有行政长官(epistat¯es),并且有证据表明寺庙曾被用作行政中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粮仓逐渐取代寺庙成为粮食支付中心,土地拍卖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荒废土地的控制。在公元前207 - 186年的底比斯起义引发严重农村动荡之后,更多的驻军被安置在土地上。到公元前1世纪,诺姆(nomes)中设立了将军(strat¯egoi),行政控制不断增强。
行政阶段 | 主要特征 |
---|---|
早期 | 由托勒迈斯管理,设epistat¯es,寺庙为行政中心 |
中期 | 国家粮仓取代寺庙,土地拍卖,驻军增加 |
晚期 | 诺姆设strat¯egoi |
2. 经济权力的制约因素
尽管托勒密王朝在行政控制上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在多个层面面临着限制其经济权力的反对力量。这些反对并非源于对国家权力的法律或宪法约束,而是来自国家自身的组织结构。农村和城市的动荡导致的不稳定是最明显的反对迹象。长期以来,埃及国家将税收征收权下放给地方代理人,地方代理人的自主行动能力、寻租移民之间的竞争以及维持官僚机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