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的人工智能法案中的罚款与制裁机制解析
1. 法案实施与成员国责任
为确保拟议的人工智能法案能有效实施,各成员国需制定“有效、适度且具威慑力”的处罚措施,涵盖行政罚款,适用于违反该法案的行为。成员国要在法案生效日期前,确保这些处罚措施得到妥善且有效的执行,尤其要考虑小型供应商(中小企业)、初创公司的规模、利益及其经济可行性。成员国制定的所有处罚规则(包括行政罚款)以及确保规则有效执行的必要措施,都需立即通知委员会和人工智能委员会。
不仅人工智能系统的供应商,使用这些系统或处于价值链中的利益相关者(即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也需遵守相关义务和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机构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供应商和用户依据法案第 71 条第 3 - 6 款作出罚款决定时,必须遵循欧盟和国家法律规定的适当程序保障,包括有效的司法救济和正当程序。
2. 罚款层级
该法案如同反垄断、《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拟议的《数字服务法案》的制裁制度一样,对违规行为规定了高额罚款以及其他补救措施,如要求撤回人工智能系统。根据违规严重程度,罚款存在层级划分:
| 违规情况 | 一般企业罚款 | 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罚款 |
| — | — | — |
| 不遵守禁止的人工智能系统/实践类别(第 5 条)或不遵守数据治理规定(第 10 条) | 最高可达 3000 万欧元,或上一财政年度全球总营业额的 6%,取较高值 | 最高可达上一财政年度全球总营业额的 3% |
| 不遵守法案中其他要求或义务 | 最高可达 2000 万欧元,或上一财政年度全球总营业额的 4%,取较高值 | 最高可达上一财政年度全球总营业额的 3% |
| 向通知机构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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