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提案及相关探讨
1. 特定要求的自愿行为准则
拟议的人工智能法案构建了一个框架,委员会和成员国应鼓励并促进(同时考虑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特定利益与需求)制定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旨在鼓励非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供应商自愿应用适用于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强制性要求,例如提案中第 8 - 15 条所规定的要求。
相关方对行为准则的不同观点如下:
- 委员会提案 :鼓励非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供应商自愿遵循高风险系统的要求。
- 理事会妥协文本(2022 年 5 月 6 日) :强调在考虑可用技术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尽可能鼓励非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应用本法规第三部分第二章规定的一项或多项要求。
- 议会 JURI 委员会提案文本 :鼓励将第 4(a) 条中规定的可信人工智能概念自愿应用于非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并基于技术规范和解决方案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然而,欧洲非营利法律中心(ECNL)批评该法案,指出绝大多数人工智能系统在法案中未得到监管,且法案阻止各国政府在国家层面进一步监管。仅鼓励人工智能供应商采用自愿行为准则是远远不够的,无法充分保护基本权利,所有人工智能系统都应适用最低法律要求,且增强义务应与其风险水平相称。信息技术产业委员会(ITI)则强调欧盟应依靠行业驱动的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避免制定区域独特的行为准则或技术规范,以保持法案的风险导向方法,避免市场碎片化。
以下是不同组织对行为准则的观点总结表格:
|组织|观点|
| ---- | ---- |
|欧洲非营利法律中心(ECNL)|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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