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问题谈判的博弈论与启发式方法
在谈判场景中,单问题谈判和多问题谈判存在显著差异,多问题谈判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程序进行,而谈判结果往往与所采用的程序相关。下面将详细介绍多问题谈判的关键程序、合作与非合作模型的主要结果,以及启发式方法在多问题谈判中的应用。
多问题谈判的关键程序
多问题谈判有四种关键程序,每种程序都有其独特的规则和特点:
1. 全局谈判 :谈判主体直接处理所有问题,一次性解决全局问题。在非合作理论中,也称为一揽子交易程序。在该程序中,一方提出的报价需明确说明每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2. 独立/分开谈判 :对各个问题的谈判完全独立,互不影响。就像两个国家进行谈判时,每个问题由只关心该问题的代表负责解决。
3. 独立实施的顺序谈判 :双方一次考虑一个问题,在前一个问题达成协议后,再进行下一个问题的谈判。此程序有多种形式,由议程和实施规则定义。议程规定了问题谈判的顺序,实施规则规定了单个问题协议的生效时间。独立实施规则下,问题协议立即生效。
4. 同时实施的顺序谈判 :与独立实施的顺序谈判类似,但问题协议需在所有后续问题都达成协议后才生效。
| 程序名称 | 特点 | 协议生效时间 |
|---|---|---|
| 全局谈判 | 一次性处理所有问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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