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谈判中的博弈论应用与策略分析
1. 谈判概述
谈判是一种互动形式,在这种形式中,一组利益冲突的主体试图就某些结果达成相互可接受的协议。结果通常以资源(商品、服务、时间、金钱、CPU周期等)的分配来表示。由于主体的利益相互冲突,无法同时得到部分或完全满足,且通常有许多不同的可能结果,因此谈判可以被视为“在潜在协议空间中进行分布式搜索”。
谈判在分布式计算和多智能体系统中至关重要,因为主体往往无法独自实现其设计目标,而需要与其他主体交换资源。本文主要关注多智能体系统中的双边谈判,即涉及两个主体的谈判,多方谈判通常以拍卖的形式进行,不在讨论范围内。
2. 谈判的要素
任何谈判问题都需要定义以下主要要素:
- 可能结果的集合 :谈判场景中的第一个要素是谈判对象,它定义了可能结果的集合。可以抽象地将其看作一个可能结果(或交易、协议)的空间O,具体定义方式有多种。最简单的是单议题谈判场景,结果可以描述为离散或连续结果集中的成员。例如,两个主体可能就如何分配一箱汽油进行谈判,可能结果可以用区间[0,1]中的一个数字表示,每个数字代表第一个主体获得的百分比,其余归第二个主体。汽油是连续议题的例子,也可以用离散结果集来定义议题,如为多位教师分配8个时间段。
- 进行谈判的主体 :不同主体对资源的分配有不同的偏好,需要用二元偏好关系来捕捉个体主体对可能交易集合Ψ的偏好。对于主体i,o1 ⪰i o2表示结果o1至少和结果o2一样好,o1 ≻i o2表示严格偏好。经济学家和决策理论家认为,如果偏好关系具有传递性和完备性,则是理性的。
- 主体搜索特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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