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加密监管:现状与挑战
1. 引言
2008 年,中本聪发布比特币白皮书,标志着区块链技术诞生。到 2015 年,该技术已引起初创企业、金融机构和工业企业的广泛关注。除比特币外,还涌现出稳定币、实用代币、证券代币、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非同质化代币(NFT)等多种加密资产。
这些加密资产可分为两类:一类有明确的发行者,现有监管框架可能适用;另一类基于完全去中心化协议,没有发行者或设计为“无发行者”模式,与“现实世界资产”无关,这类资产是全新的,引起了监管机构、国际组织和标准制定机构的关注。
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对加密货币、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关注在 2019 年达到顶峰。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数据显示,2018 年 1 月 8 日,加密资产总市值达到 8300 亿美元,随后几个月大幅下跌。尽管加密资产市场的全球价值与整个金融体系相比仍然较小,但其绝对价值和日交易量相当可观,且发展迅速,市场接受度不断提高。
2. 区块链监管观点的演变
2.1 2016 年前的首次机构声明——聚焦加密货币
2013 年,欧洲银行管理局(EBA)首次发布针对高风险和不受监管的虚拟货币的公开警告。2014 年,EBA 发布关于虚拟货币的意见,识别出 70 多种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风险,涵盖用户、非用户市场参与者、金融诚信、现有支付系统、监管机构以及洗钱和其他金融犯罪等多个类别。但 EBA 当时并未建议采取全面的监管方法来应对所有已识别的风险,而是建议采取碎片化措施,如治理要求、资本要求和客户账户隔离等,并劝阻信贷机构、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买卖或持有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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