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虚拟货币监管全景:现状、挑战与合作
1. 欧洲法院裁决与虚拟货币增值税问题
欧洲法院在 2015 年 10 月 22 日针对瑞典最高行政法院的初步裁决请求做出了判决。该判决聚焦于法定货币与比特币虚拟货币的兑换是否应缴纳增值税(VAT)这一问题。
法院依据增值税指令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指令中规定,“货物供应”指以所有者身份处置有形个人财产的权利转移,而“服务供应”则指任何不构成货物供应的交易。法院判定,比特币虚拟货币由于其仅作为支付手段,不具备其他用途,不能被视为增值税指令中所定义的“有形财产”,因此这种货币兑换交易不构成“货物供应”。
对于“服务供应”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况,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与应税人收到的对价之间存在直接联系。法院进一步认定,货币兑换交易属于“服务供应”,但依据指令第 135(1)e 条,支付手段可免征增值税,比特币既不是赋予财产权的证券,也不是类似性质的证券,亦非会使其纳入税收范围的往来账户或存款账户,所以提供比特币兑换服务的业务与其他外汇兑换服务一样,可免征增值税。然而,这一豁免决定受到了一些质疑。有评论员认为,由于比特币用户的匿名性,该豁免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另一些人则批评称,分布式账本技术除了支付手段外还有诸多用途,部分应缴纳增值税。
2. 欧美联合金融监管论坛
过去几十年来,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对欧盟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它后来演变成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但这也导致了双方之间的激烈竞争。社会和经济观点及政策的差异加剧了彼此的分歧。如今,人们逐渐认识到,无论一个实体在经济和政治上多么重要,都无法独自监控和控制跨越国界的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为此,欧盟和美国建立了欧美联合金融监管论坛,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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