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应对逻辑思维论证的框架
引言
哲学论证常运用经典逻辑中的有效推理模式,这给基础逻辑教学带来诸多挑战。哲学论证通常用自然语言表述,远离形式逻辑的精确语言,且常与高度解释性的语言和实质推理相关联。同时,哲学文本中的论证有时会采用形式逻辑认可的形式模式。
逻辑具有规范性,当一个论证有效时,接受前提却拒绝结论是不合理的。我们会用被认为有效的论证来评判推理,这涵盖了在理性评估信念、理论、论证和假设时运用演绎推理。不过,逻辑的规范性并非绝对,在某些情况下,违反这些规范可能也是合理的。
例如,古老的悖论,如滑坡谜题,就对逻辑结论的规范性提出了挑战。在一些版本的悖论中,像肯定前件式这样的推理模式可能会受到严重威胁。比如假设20岁的人是年轻的,且如果一个m岁的人是年轻的,那么m + 1岁的人也是年轻的,通过连续应用肯定前件式,会得出60岁的人也是年轻的荒谬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断言前提而否定结论似乎并非错误,因为前提和结论不能同时为真。但即便如此,逻辑结论的规范性可能仍然存在,只是被其他规范所超越。
对象层面和元层面的论证
标准的逻辑结论概念是用模型或结构来表达的。如果一个结论在所有前提为真的模型中都为真,那么它就是有效的。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选择一个模型进行推理是否合理。在非单调逻辑等替代逻辑中,会为我们提供多个扩展情境的模型。而且,除了逻辑框架,还有很多理由促使我们尝试为给定情境构建多个模型。
观察专家的工作可以发现,他们似乎在对象层面推理的同时进行着元层面的推理。当对象层面的推理陷入困境时,元层面的推理能够切换到另一个模型,并引入所得结果来辅助推理,甚至有时会在同一情境的两个不同模型上并行推理。
许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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