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学校互联网接入政策对比
1. 引言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沟通、学习和工作方式。将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融入教育系统有诸多原因:它是重要的教学工具,能辅助传统教学;有助于培养适应信息经济的年轻劳动力;还能消除“数字鸿沟”,让所有学生不论社会经济背景都能接触新技术。
美国和欧盟都采取措施促进中小学互联网接入和使用。政策分两个阶段,先是支持学校接入互联网,后可能聚焦教室接入。本文关注学校有效接入互联网的监管和经济问题,包括通信成本(电话和网络服务提供商费用)和非通信成本(硬件、内部连接、维护、教师培训和专业软件等)。核心问题是谁来支付这些成本,原则应是运营商中立、技术中立且不扭曲竞争。
研究表明,通信成本在学校信息通信技术(ICT)支出中占比小。美欧的经验显示,竞争促使运营商为学校提供折扣资费。关键在于是否需要额外支持以及如何筹资。非通信成本远高于通信服务成本,欧盟成员国通过国家预算或公私合营筹资,美国则对提供州际和国际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征税。电信运营商不应承担非通信成本,这种征税既昂贵、低效又未必公平。
2. 美国学校互联网接入政策
2.1 背景
1984 年之前,美国通过 AT&T 的内部定价结构实现家庭电话普及。1984 年 AT&T 拆分后,为保障高成本农村地区和低收入用户的电话服务,设立了通用服务基金。1994 年,克林顿 - 戈尔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倡议提出到 2000 年将所有 K - 12 学校和教学场所接入互联网。1996 年电信法案将通用服务义务扩展到支持学校、图书馆和农村医疗服务提供者。
2.2 E - Rate 计划
1997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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