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波视角下的空间与社会生活:场所的意义与变革
1. 引言
从对社会空间的独特见解出发,我们探讨一种与集体社会生活观念相契合的场所概念。通常,人们将某些理论视为单纯的媒介理论,但实际上它是对有缺陷的社会生活模式的批判。社会集体生活是一个在物理环境中运作且随时间展开的过程,如今却陷入了所谓的“景观”之中。“景观”是一套符合资本需求的社会活动模板,脱离了生产者的直接控制,社会由此变得完全从属于自主的经济系统。
我们关注的核心在于空间组织,旨在从相关论述中提炼出场所概念。不过,这需要大量的重构工作,因为相关术语缺乏明确界定,场所概念也未被清晰阐述。我们认为,场所是因在社会生活模式中的位置而被赋予意义和角色的空间区域。一个与理论相符的场所概念,应将特定场所理解为不仅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空间区域,更要考虑其融入共享意义、实践和项目系统的情况,其意义源于在社会关系、规范和行为模式总体中的位置。
2. 生活与景观
理论从一开始就关注“生活”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贫困化。这里的“生活”受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影响,指社会形态具有的集体“生命”,由社会主体的行动和互动驱动,通过共享规范和结构运作,并随历史变化。目前,这种“生活”被困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固定结构中,形成了“非生活”状态,集体社会生活的统一性和凝聚力被原子化和异化取代,个体的能动性被导向符合“自主经济”需求的活动模式。
人类社会生活一直受经济和文化结构影响,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达到极端。居民与自身历史存在仅保持“沉思性”关系,社会生活通过符合经济需求的规范和模板进行,成为真正自我决定的集体存在的“表象”,呈现出被动和异化的特征。
“历史”意味着对时间中事件和行动的认知,且应是面向未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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