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电子邮件通信的道德缺失
1. 每项技术资产背后都有新的行为
电子邮件是最早的基于互联网的通信工具之一,其设计初衷反映了1970年代的社区意识,而不是一个具有强大安全机制的系统。因此,电子邮件信封和正文都容易被操纵和修改。用户利用(并滥用)了修改信封(如收件人列表、时间戳、发件人地址等)和内容(如错误或截断的引用、收到消息的时间戳等)的机会。这种行为带来了新的道德问题,因为技术上可能的行为不一定符合伦理要求。
1.1 技术与伦理的冲突
兰福德指出,“伦理上适当的事情必须反映技术上可能的事情”。电子邮件的技术特性为各种不道德行为提供了几乎无限的领域,从发送“无害”的笑话淹没公司网络,到有组织的犯罪,或者从纯粹的时间浪费,到友好的或攻击性的垃圾邮件。用户对这种相对较新的通信工具缺乏经验,导致了一些在现代公司中不适当的新行为。
2. 伦理学与信息和通信技术
道德提供了辨别期望的行为和行动方案的工具。在职业环境中,伦理学特别关注行为的自愿性和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以下是几个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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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需自愿 :在强制下进行的行动不能受到道德分析。亚里士多德在其《优台谟伦理学》中指出,“一个人在无知中所做的一切,以及因无知而做的,都是非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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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彼此及公共资源 :展现尊重、同理心,尝试理解他人,使自己被理解,建立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所有这些都被认为是道德行为。例如,公平地分享公共资源,如互联网带宽,而不是因为它是免费可用的就滥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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