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拉厄斯原子论的形而上学基础
1. 笛卡尔与实体/模式本体论的起源
笛卡尔在撰写相关作品时,在《沉思集》中已将“模式”用作技术术语,但在撰写《原则》时才熟悉复杂的经院模式理论。由此推测,在完成《世界》与撰写《沉思集》之间,笛卡尔开始发展其实体/模式本体论。鉴于他在此期间缺乏钻研经院哲学微妙争论和“大部头著作”的动力,其实体/模式本体论更可能受非经院来源的启发,而戈拉厄斯的模式理论是最有可能的候选者。
2. 戈拉厄斯原子论的形而上学基础
2.1 对经院哲学实体与偶性区分的拒绝
戈拉厄斯明确拒绝经院哲学中实体与偶性的区分,理由是存在不能被划分为实体和偶性的种类。他认为像光、热和冷等经院哲学归类为偶性的性质甚至不是存在。他主张应根据物理性质而非偶性来正确划分存在。这源于他的形而上学一元论,即存在是统一的,实体总是单一的,与单一相对的众多与存在相对。可从实体分离的偶性存在是非存在,他称之为“共存物”,因为它们不属于整体的本质属性。
2.2 科学的主题与因果关系
对于戈拉厄斯而言,只有本质实体才能成为科学的主题,因为科学的每条戒律都应是必要的公理。这使他否认科学在于对原因的认识这一标准亚里士多德观点,他认为因果关系只是逻辑概念。例如,在创造世界之前,上帝是存在,但既不是原因也不是结果,将上帝指定为原因只是“心灵为解释上帝与其他事物的关系方式而进行的命名”。
2.3 存在的科学划分
戈拉厄斯认为存在的科学不能划分为种类,只能划分为部分。这些部分对应存在的不同组成部分:创造者、被创造的存在(天使)和被创造的偶性。即神学处理上帝的本质和属性,天使学研究天使,物理学研究偶性。在这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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