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论与亚里士多德质形论:孰优孰劣?
1. 戈拉尤斯的原子论形而上学基础
戈拉尤斯认为物体总是有广延的,因此物体与其数量并无区别。他将物体等同于其广延,由此可以逻辑地推断出,物体的样态必定是广延的样态。他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形而上学来支持其原子论,这为原子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他的一元论和原子论使他拒绝了经院哲学的实体/偶性区分。在他看来,唯一真实的物理事物是简单的不可分割的实体(原子)和一些所谓的“真实偶性”,如光。经院哲学意义上的偶性并不存在,偶然存在对他来说意味着原子的聚合。其他一切要么是这些聚合体的样态,要么是由理智虚构出来的理性存在。这种观点使得他重新构想了诸如长度、形状、持续时间和数量等概念,预示了笛卡尔基于实体/样态区分对物质实体形式的论证。
2. 原子论对质形论的批判:以人类为例
戈拉尤斯反对经院哲学中实体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观点,他以人类的质料和形式问题展开讨论。经院哲学的标准亚里士多德立场认为,有形实体分为质料、形式和复合物,前两者为不完整实体,复合物为完整实体,一方是现实,另一方是潜能。
戈拉尤斯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批判。他指出,按照这种观点,人是一个本质上统一的存在,人就是存在于身体中的灵魂。但这会导致矛盾,因为灵魂在身体内外应是相同的,然而身体外的灵魂并非人,因为经院哲学认为人的概念本质上包括灵魂与身体的结合。这与圣经产生冲突,圣经提到我们渴望从身体的牢笼中解脱出来与基督同在。如果复合物是一个存在,而人是复合物,那么死亡会破坏复合物,人的本质也会被摧毁。
因此,戈拉尤斯拒绝人类和其他实体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观点。他认为复合物由各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在组合之前都有其本质,即使在聚合形成连续体时也保留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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