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合同的法律选择与适用解析
1. 互联网合同法律选择的背景与重要性
早在1980年,围绕计算机网络(如互联网)的法律选择问题就开始了讨论。互联网使得数据分散、快速移动且处理活动地理上分散,多个连接因素复杂交织,涉及新颖的法律元素,这让法律选择问题变得尤为困难。
在合同纠纷中,互联网的存在不会导致没有合适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在运用相关推理前,确定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至关重要。本文主要探讨英国法律在合同中的应用。
2. 《罗马公约》的适用
当在英国进行涉及互联网合同义务的纠纷诉讼时,即使在英国脱欧后,《罗马公约》通常仍会适用,这符合英国政府维持法律确定性的意愿。尽管有一些反映英国地位变化的小修改,但《罗马公约》的规则和结果基本不变,脱欧前关于该公约的欧洲和国内判例法仍具有相关性。
对于一方在线订立的合同,在深入探讨公约前,需先明确合同的定义。不同公约国家对合同的要求不同,法院和诉讼当事人应从国际或“自主”的角度看待合同义务概念,而非仅依赖英国法律观点。
从《罗马公约》和英国法律角度看,互联网上有两种可能的合同类型:约定适用法律的合同和未约定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适用法律能提供更多确定性,一些保险政策仅保护受英国法律管辖合同下的索赔。
3. 法律的明示选择
在线合同虽可能包含约定的适用法律,但其他法律也可能适用。英国的某些强制性法律即便当事人有选择也会适用,消费者还享有其他保护。
选择合同适用法律无需特殊措辞。公约规定,选择可以明示,也可通过合同条款或案件情况合理确定地证明。即使合同未明确表述“本合同受英国法律管辖”,也可能被视为作出了明示选择。若合同明确以无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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