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多智能体系统中的奥斯特罗姆制度理论应用
1 社会集体选择规则与程序表示
社会集体选择规则方面,scr5 负责选择资源分配方法(raMethod),scr6 负责选择监控频率,scr4 则用于选择在 ocr1 和 ocr2 投票程序中使用的获胜者确定方法。在程序表示上,采用了 EC 和制度化权力。
2 程序规范
通过社会学启发的计算方法,奥斯特罗姆的前六条设计原则与一系列独立研究中进行的协议公理规范相契合,具体如下:
| 原则 | 对应内容 |
| ---- | ---- |
| P1(边界) | 角色分配(成员资格)和访问控制协议 |
| P2(一致性) | 用于更改协议参数和策略的元协议,或更改协议本身 |
| P3(集体选择) | 投票协议 |
| P4(监控) | 事件识别,以及监管合规机制 |
| P5(分级制裁) | 制裁机制 |
| P6(申诉) | 论证和替代争端解决 |
这些原则的对齐意味着成功维持公共资源池(CPR)的自治机构的特征,不仅可以重新表述为奥斯特罗姆的机构供应制度设计原则,而且这些设计原则本身现在可以重新表述为计算逻辑中的公理规范,为受规范约束的多智能体系统(MAS)提供用于可持续性的电子机构。由于这些规范是 Prolog 程序的语法糖,规范本身就是实现,这意味着协议可以直接执行,为通过自治实现可持续的 CPR 管理提供了算法基础。
3 自治机构与可持续 MAS
自组织电子机构在时间 t 可以定义为:$I_t = ⟨A, C, N, R, P⟩_t$
其中:
- A 是所有智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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