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无意识:数字世界中的共识、权限与文学
互联网作为一个语言场域,信息流动其中,但共识并非简单地先于网络存在。若共识先于网络,那我们在网络上的每一个行为和体验都应涉及与他人的预先接触以及对他人肉体的触觉感知,就像握手和身体的实际接触那样。然而,现实是共识在网络中缺失且需不断追寻。共识既不存在又在结构上具有先验性,其时间的错位扰乱了网络的时间。
这就产生了“实时”的悖论。一方面,系统时间依据时钟等设备来衡量,它与系统之外所谓“更真实”的时间相对;另一方面,系统时间又试图计算并同步映射到外部的真实时间。网络时间以及网络上对象存在的怪异感,正是源于这种给予与空洞的结构。网络上的每个对象和事件似乎都在某个更早的时刻就已确定,仿佛有一个网络之外的地方、时间、人和群体协商了它们的存在,但同时,这些对象和事件的运作又好像不存在共识关系。
在网络中,共识通过系统自身的运作来标记。达成共识的行为并非必要,它被包含在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传递之中。也就是说,网络的运行就好像共识已经存在一样。正如尼克拉斯·卢曼所说,确保持续通信的是冗余和自我参照,而非共识。
我们在网络上不断进行着各种协商,比如登录网络或接受新下载软件的许可协议。这些行为的重复性和自动性,如我们不假思索地登录或点击同意,体现了达成共识的容易和形式化。谁会真的去阅读那些许可协议呢?往往只是点击同意而已。共识成了一种自我反射的背景,被假定存在却从未真正呈现。
通信被定义为一种封闭的循环,是在既定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进行交换的有限语言。我们在网络上轻松自动地登录,感觉自己完整、封闭、完美且干净。从带宽、文件大小、头像颜色到网页头部信息等各种技术定义和数据设置,都将我们束缚和定位。
从技术上可以证明网络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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