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延迟匿名通信与可撤销匿名性研究
1. 匿名通信系统实体组合与可撤销匿名性方案
在匿名通信系统中,实体组合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通常来说,系统用户组合的实体越多,就需要对单个实体给予更多的信任。以下是不同实体组合的一些分析:
- J(法官) :将 J 与其他实体组合没有意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除了为执法机构 L 创建法院命令外,不会进行其他工作,并且法律要求法官必须独立于其他实体。
- I :I 可以集成到所有提供匿名服务访问权限的匿名器中,例如在混合级联的第一个混合器中。这样,临时证书的创建可以与盲签名的创建相结合。
- V :V 可以由 L 操作,但这样一来,所有未被最后一个匿名器阻止的“可疑”消息肯定会被去匿名化。而且,过于积极的官员可能会试图阻止一些“正常”消息。因此,更好的选择是让级联中的最后一个匿名器运行 V,因为它无论如何都有权阻止(并隐藏)消息。
- L(执法机构) :L 绝不能与匿名器组合,因为警方运营的匿名器会极大地降低用户对整个服务的信任。即使与 V 组合,用户也可能会意识到它是系统的一部分。此外,将 L 与其他实体组合也没有意义,因为执法机构不会进行对犯罪侦查、预防和起诉没有直接用处的工作。
- GM :如之前所定义,GM 集成在 n 个匿名器中。
我们提出了一种在匿名通信系统中纳入撤销机制的新方案。与已知方法相比,该方案对于除执法机构外的撤销过程中涉及的任何实体都是零知识的。用户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就可以匿名发送任意数量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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