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中风险评估工具的应用与争议
1. 威斯康星州“预测量刑”著名案例
在威斯康星州的一起案件中,法官在量刑时使用了COMPAS风险评估工具。被告方请求排除该评估结果,但法官拒绝了这一请求,称即便不考虑COMPAS的评估结果,也会作出相同的判决。于是,被告方提出上诉,并向州最高法院再次申诉。
1.1 辩方论点
被告方的主张主要分为三点:
- 第一点,谴责侵犯了被告基于准确信息接受评估的权利。
- 第二点,抱怨侵犯了获得个性化量刑的权利。
- 第三点,关注该工具在风险评估参数中使用性别这一有争议的问题。
COMPAS背后的心理犯罪学理论是基于被告提供的信息(通过问卷和“前科”)与社会和种族群体的统计数据之间的关联,以此评估暴力行为的风险。然而,由于该工具受商业秘密保护,辩方认为各方和法官对风险得分的确定标准以及各因素的权重缺乏足够的解释,这显然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该工具的精算性质涉及使用统计数据,这可能侵犯被告获得个性化量刑的权利,因为使用不确定的统计数据集可能使被告面临不准确地与某个社会群体关联而遭受歧视的风险。最后,软件将性别作为风险因素考虑,辩方认为这严重违反宪法,因为没有明确的评估参数依据。
1.2 州最高法院的裁决
在考虑法院的结论之前,需要强调的是,从对辩方论点的重构来看,不清楚关于不可辩驳的风险评估结果的论点是完全基于数字评估问题,还是基于应用于评估工具的心理犯罪学理论的科学可靠性。这两个因素相互重叠但不能混淆。由于商业秘密涵盖的是整个COMPAS评估工具,其计算模型整合了特定的科学理论,因此无法确定辩方所主张的不可辩驳性是源于应用科学理论的不清晰(即COMP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