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编程:继承与组合的深入探讨
1. 继承概述
继承是一种软件复用形式,它允许新类获取现有类的成员,并为这些类增添新功能。在单继承中,一个类从一个超类派生而来,而Java不支持多继承。
1.1 超类与子类关系
- 子类的直接超类是其继承成员的类,间接超类则是在类层次结构中向上两层或更多层的类。
- 子类比其超类更具体,代表的对象群体更小。每个子类对象也是其超类的对象,但超类对象不是其子类的对象。
- “is - a”关系代表继承,意味着子类对象可以被当作超类对象处理;“has - a”关系代表组合,即一个类对象包含对其他类对象的引用。
1.2 访问修饰符
- public成员 :在程序中,只要有对超类或其子类对象的引用,就可以访问超类的public成员。
- private成员 :只能在超类的声明中直接访问。
- protected成员 :具有介于public和private之间的访问级别,可由超类成员、子类成员以及同一包中的其他类成员访问。超类的private成员在子类中被隐藏,只能通过从超类继承的public或protected方法访问。
1.3 方法重写与@Overide注解
子类可以重写超类的方法,以声明适合子类的实现。使用 @Override 注解可以防止意外的重载,编译器会检查方法签名是否与超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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