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数的集合论表示与性质
在数学领域中,有理数和实数的精确表示是一个基础且重要的课题。我们可以在集合论中像表示自然数一样,忠实表示有理数和实数。这意味着我们要找出这些数系的一些集合论特征性质,并从ZDC公理出发,证明具有这些性质的结构化集合的存在性和唯一性(直至同构)。
1. 基本概念与定义
- 商集与决定满射 :对于集合A上的等价关系∼,决定满射是指满足对于所有x, y ∈ A,x ∼ y ⇔ (x) = (y) 的满射 : A → B。此时,B被称为A关于∼的商集。规范的决定满射是 x ↦ [x/∼],其商集是等价类的集合 [[A/∼]],但可能还有其他更具启发性的决定满射。
- 同余关系 :设∼是集合A上的等价关系,f : A × A → A 是二元函数。若对于所有 x, x′, y, y′ ∈ A,x ∼ x′ 且 y ∼ y′ 能推出 f(x, y) ∼ f(x′, y′),则称∼是 f 的同余关系。类似地,对于二元关系 P ⊆ A × A,若满足相应条件,也可称∼是 P 的同余关系。
下面的定理是一个简单而基础的代数构造:
- 定理A.2 :设 : A → B 是某个等价关系∼的决定满射。
- 若∼是函数 f : A × A → A 的同余关系,则在商集 B 上存在唯一的函数 f : B × B → B,使得图A.1中的图表可交换,即 f((x), (y)) = (f(x, y))。
- 若∼是关系 P ⊆ A × A 的同余关系,则在商集 B 上存在唯一的关系 P ⊆ B × B,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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