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技术采购与合同签订的全景剖析
在政府的运营中,技术解决方案的采购和合同签订是至关重要的环节。然而,这一过程却充满了复杂性和挑战。下面将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面,深入剖析政府在技术采购和合同签订方面的情况。
联邦政府层面
在二战后,联邦政府才开始意识到需要对联邦合同签订进行更系统和规范的管理。在此之前,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依赖非政府机构,尤其是私营公司来完成大量政府工作。例如,西班牙征服者的远征是“由独立军事承包商领导的追求利润的私人企业”,英国王室通过向私人冒险家发放许可证和垄断权来分包殖民活动。美国在一战和二战期间的政府合同签订,也依赖各种商业和普通法先例来指导军备和弹药的采购。
直到二战后,面对冷战威胁、核武器发展和太空探索等挑战,联邦政府才开始建立相关法律。早期的三项国会法案为联邦政府系统的合同签订奠定了法定基础:
- 1947 年《武装部队采购法》(ASPA) :该法案规定了国防机构对所有财产(土地除外)、建筑和服务的采购。
- 1949 年《联邦财产和行政服务法》(FPASA) :该法案适用于类似的民用机构采购,并且允许每个行政机构制定自己的采购和合同签订政策、程序和规定。
- 1949 年成立的总务管理局(GSA) :它成为所有联邦机构通用商品和服务的主要供应商,管理联邦建筑和财产,并为其他联邦机构提供办公用品、设备、车辆、科学设备、食品服务和清洁服务等通用商品和服务。
1984 年,国会通过了两项旨在改革联邦政府采购和合同签订的主要法案:
- 《联邦采购条例
政府技术采购与合同签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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