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议会关于宪法语言形式的讨论(2004 - 2014)
1. 引言
语言形式是现代宪法文本的重要方面。在2014年5月之前,挪威宪法及其修正案采用的语言形式可追溯到19世纪最后三分之一时期挪威司法和行政文体的书面语言,这种形式在1903年的全面语言修订中确立。然而,自1903年修订以来,挪威语发生了很大变化,宪法的语言形式更接近丹麦语而非现代挪威语,与现代挪威语存在巨大差距。直到2014年5月,挪威议会才最终对宪法的语言形式进行了现代化改革。
在挪威,宪法及其自1903年以来的所有修正案被视为一个不断演变的文本,修正案会取代相关条款的原始表述,并将每次修正案的日期记录在宪法文本中。挪威宪法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语言形式,但自1903年修订后,惯例是所有宪法修正案都采用该次修订的语言形式,这在国际上是独特的,也与挪威普通立法的语言形式不同。不过,宪法的语言形式在挪威议会话语中很少成为议题,1906年至2008年间,议会未讨论过对宪法语言形式的全面革新,仅进行语言错误的修正。
2008年,有人提出对宪法语言形式进行全面革新的提案,但在2012年5月被议会否决,主要原因是该提案未考虑到挪威的两种官方语言——书面挪威语(一种改良的丹麦语)和新挪威语(19世纪根据乡村方言设计的文学形式)。此后,议会主席团任命了一个由法律和语言专家组成的小组,起草了一份用两种语言表述的现代化宪法文本提案。
2. 宪法修正案与语言形式
2.1 语言形式变更成为修正案的历程
直到2006年,宪法语言形式的变更才被视为修正案。1903年的语言修订草案由议会主席团拟定,并经宪法委员会批准,未在议会会议厅进行辩论。当时的议员们不认为单纯的语言修正本身就是宪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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