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和挪威宪法的话语模式剖析
法律文本具有产生超语言效果的神奇特性,这在宪法文本中尤为明显,因为宪法的功能是构建和创造一个国家的规范基础。如果两个在历史上相关的宪法文本存在一些共同的话语模式,可能是由于它们之间的相近性和相互影响。但像挪威宪法和意大利宪法,它们在时间上相隔超百年,空间上相距超千英里,且处于相对无关的语言和法律环境中,却仍有共同的话语模式,这就值得探讨这些特征是否为宪法这一类型文本所特有。接下来,我们将对2012年版的挪威宪法和1948年1月1日生效的现行意大利宪法进行比较分析。
意大利宪法概述
意大利宪法之父之一、法学家皮耶罗·卡拉曼德雷在1955年米兰人道主义协会的演讲中提到,每一条宪法条款背后,都有无数年轻人为自由和正义献出生命。1946年6月2日,通过普选选出的556名制宪议会代表,他们的主导态度是强烈的反法西斯。制宪议会选举与废除君主制的公投同时进行,1947年12月22日颁布、1948年1月1日生效的《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旨在规范新生的共和国,此时距离上一部宪法《阿尔贝蒂诺宪章》已过去一个世纪。意大利宪法的语言优雅简洁、清晰明了,90%的词汇简单易懂,句子平均约20个单词,多为简单并列,很少有复杂的从属关系。这种语言特点是制宪议会代表们经过长期精心起草的结果,目的是让大多数公民能够理解宪法内容。
意大利宪法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序言(除非将关于共和国民主基础、公民法律面前平等的“基本原则”的12条视为序言)。其结构与挪威宪法类似,都分别定义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意大利宪法中行政权力在关于总统和政府的两个部分中阐述)。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宪法在制度设置部分之前有一个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综合部分。
宪法的文本特征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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