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公理体系全解析
集合论作为数学的基础分支,其公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于数学的严谨性和逻辑性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几种重要的集合论公理体系,包括策梅洛集合论、策梅洛 - 弗兰克尔集合论以及带有类的集合论,并尝试描绘策梅洛集合论所构建的集合宇宙。
策梅洛集合论
策梅洛的目标是保留康托尔在集合论中已证明的成果,并解决集合论中的悖论问题。康托尔认为悖论是由非常大的集合引起的,因此策梅洛提出应从小集合开始,逐步构建更大的集合,避免一次性创建巨大的集合。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对概括公理进行了限制。
- 受限概括公理模式 :对于集合的每一个性质 φ,如果 x 是一个集合,那么存在一个集合 y,它恰好包含 x 中满足 φ 的那些元素。与无限制的概括公理不同,受限概括公理只能定义给定集合的子集,从而避免了罗素悖论。
- 集合存在公理 :存在一个集合。有时这被视为逻辑公理,也可从无穷公理推出。策梅洛假定了空集的存在。
- 配对公理 :对于每一对集合 x 和 y,存在一个集合 z,其元素恰好是 x 和 y,记为 {x, y}。
- 并集公理 :对于每个集合 x,存在一个集合 y,它是 x 中元素的并集。形式上,z ∈ y 当且仅当存在 u ∈ x 使得 z ∈ u。这两个公理使我们能够构造两个集合的并集,其他布尔运算可以使用概括公理模式来定义。
- 幂集公理 :如果 x 是一个集合,那么存在一个集合,它包含 x 的所有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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