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与加密:数字时代的权利与挑战
隐私的定义与现状
隐私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890年,Samuel Warren和Louis Brandeis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的《隐私权》一文。文中指出,隐私权作为“独处的权利”,不仅仅是保守秘密,它直接源于“生命权”以及免受非法身体侵犯或限制的自由。自由包括以有形和无形的方式享受生活和持有财产的权利,有形隐私与私人住宅的安全相关,无形的私人财产则包括“思想的产物和过程”等精神劳动的有意识产物。
然而,在政府和企业的监控下,侵犯个人隐私的界限仍存在很大争议。当我们离开私人住宅时,隐私仅延伸到我们的身体,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技术并未得到固有的保护,用户元数据也常常不受内容保护的约束,而这些元数据却能揭示一个人的行为和意图。许多人认为隐私法过于复杂,难以应对专有软件、隐私营销术语和法律框架的交织。
我们的私人信息已成为一种商品,可以用来交换其他价值。例如,我们可能会为了完整的电子邮件服务而放弃隐私,像使用谷歌Gmail;为了不迷路而将位置数据提供给谷歌地图;在谷歌搜索中透露内心的不安和恐惧。全球有大量用户在进行这样的交换,如Gmail每月有超过15亿活跃用户,安卓移动操作系统有超过20亿活跃用户。这种大规模的个人价值与技术产品的交换规模难以衡量,但其隐私损失的影响却不明确。
隐私对民主的重要性
个人隐私对于民主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独处的权利”与成为知情和积极公民的能力之间存在着微妙而重要的关系。公民在民主制度中最基本的选择是投票,但这些自主选择还包括行动自由、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如今,由于算法模型对我们行为的影响,信息的自由获取变得不确定。如果公民无法私下讨论和了解与自己生活相关的问题,就无法履行不受影
超级会员免费看
订阅专栏 解锁全文
79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