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地方政府电子政务激励措施分析
1. 引言
荷兰中央政府为推动电子政务发展设定了诸多目标,如在2002年底让所有地方政府上线,2006年实现75%的服务在线化,让500万公民拥有电子身份证,减少企业25%的行政负担,使在线互动政策制定(电子民主)得到普遍接受,并提高公共行政部门10%的生产力。然而,尽管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如公共柜台2000(OL2000)、电子政府建设(ELO)和知识社区等项目,但成效不佳。到2003年,仅有少数地方政府提供有限的在线互动服务,荷兰在创新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领先地位逐渐丧失。
地方政府电子政务进展有限的原因主要有三类:
- 法律限制:地方政府在互联网服务交付方面受到法律约束,例如在线身份识别问题使他们无法将在线申请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能力不足:缺乏预算和知识,导致地方政府无法开展电子政务项目。
- 意愿缺失:即使有能力,地方政府也缺乏投资电子政务项目的意愿,因为地方政府系统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来营造紧迫感。
为克服这些限制,荷兰中央政府采取了三种不同的方法来刺激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发展,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方法及其效果。
2. 超级试点项目
2001年3月,荷兰内政部启动了超级试点项目,为恩斯赫德、海牙和埃因霍温三个城市各提供280万欧元,用于建设功能丰富的在线电子柜台,提供地方政府服务。作为回报,这些城市需公布设计蓝图,以促进其他地方政府使用这些蓝图来设计和建设自己的电子公共柜台,同时商业软件开发人员也可免费使用这些蓝图开发标准化解决方案并出售给其他地方政府。
然而,这种补贴试点项目的方法存在明显缺陷:
- 复制难度大:蓝图所代表的解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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