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智能体系统通信协议与传统软件工程方法解析
在多智能体系统(MAS)的通信研究中,协议规范和通信方式至关重要。下面将深入探讨相关的概念、传统方法及其特点。
协议规范要求
协议规范应具备可修改性、易理解性和可组合性,同时要促进智能体之间的松散耦合。智能体需能灵活执行协议,尤其是在动态环境中,智能体可能随时加入或退出,异常和机会也可能随时出现。理想情况下,协议规范对智能体的约束应仅以确保正确性为必要限度,这里的正确性与具体应用领域相关。合规性检查也是正确性的重要标准,检查智能体是否遵循协议,需要协议精确,且其正确性标准基于参与智能体可获取的信息。
通信行为理论
通信行为理论(源于言语行为理论)认为,通信是一种行动,即“言出必行”。例如,法官宣布一对夫妇结婚,并非只是陈述事实,而是创造了这一事实;足球裁判将球员罚出场,也不是简单声明,而是导致球员当前比赛入场许可被撤销。这些通信行为依赖于底层手段,如法官公开宣布、签署结婚证书并盖章,裁判出示红牌并报出球员号码等。真正使通信成为有效通信的是特定环境中的约定。
哲学家约翰·奥斯汀指出,所有通信都可以通过使用适当的施为动词以声明形式表达。如简单的信息告知“货物将于周三到达”可表述为“我告知你货物将于周三到达”;指令“给我发货”可表述为“我请求你给我发货”或“我要求你给我发货”等;承诺“我会付你 5 美元”可表述为“我承诺会付你 5 美元”。
这种表述方式对多智能体系统研究有重要意义:
- 强调了智能体选择告知、请求或承诺的自主性,尽管告知、请求或承诺的内容不一定在其控制范围内,但做出这些选择完全在其控制之下,体现了通信的自主本质。
- 可通过施为动词识别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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