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美国民事诉讼规则要点解析

美国民事诉讼规则要点解析

在法律诉讼中,了解民事诉讼规则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一些重要方面,包括规则的制定权限、诉讼的启动、答辩与动议、审前会议、询问与文件提供以及传票相关规则等内容。

1. 规则制定权限

美国最高法院有权为美国地方法院(包括治安法官主持的程序)和上诉法院制定一般的实践和程序规则以及证据规则。这些规则不能缩减、扩大或修改任何实体权利,与这些规则冲突的法律在规则生效后将不再具有效力。同时,这些规则可以定义地方法院的裁决何时为最终裁决以便进行上诉。

2. 诉讼启动

民事诉讼通过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而启动。如果你被聘请提供专家证言,第一件事就是阅读起诉状,因为它是整个诉讼过程的起点。

3. 答辩与动议
  • 允许的答辩类型

    1. 起诉状
    2. 对起诉状的答辩
    3. 对反诉的答辩
    4. 对交叉诉讼的答辩
    5. 第三方起诉状
    6. 对第三方起诉状的答辩
    7. 如果法院命令,对答辩的回复
  • 动议和其他文件

    • 一般要求 :请求法院命令必须通过动议提出。动议必须以书面形式(除非在听证或审判期间提出),具体说明寻求命令的理由,并说明请求的救济。
    • 形式要求 :适用于答辩书标题和其他形式事项的规则也适用于动议和其他文件。

此外,还可能存在修正后的起诉状,你应该阅读修正后的起诉状以及与你相关的任何答辩或动议。在大多数情况下,你可以通过定期查看案件记录来跟踪这些文件,案件记录是民事诉讼中提交的所有答辩和动议的列表。

4. 审前会议、日程安排和管理
  • 审前会议的目的

    1. 加快案件处理
    2. 尽早并持续进行控制,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案件拖延
    3. 减少浪费的审前活动
    4. 通过更充分的准备提高审判质量
    5. 促进和解
  • 日程安排

    • 日程安排命令 :除当地规则豁免的案件类别外,地区法官或经当地规则授权的治安法官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根据规则26(f)提交的报告后,或在日程安排会议上与当事人的律师和未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协商后,发布日程安排命令。
    • 发布时间 :法官应尽快发布日程安排命令,除非有充分理由延迟,否则必须在任何被告收到起诉状后的90天内或任何被告出庭后的60天内发布。
    • 命令内容
      • 必需内容 :限制加入其他当事人、修正答辩状、完成调查和提交动议的时间。
      • 允许内容 :可以修改规则26(a)和26(e)(1)下的披露时间、修改调查范围、规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披露、发现或保存、包括当事人就特权主张或审判准备材料保护达成的协议、要求在提出与调查相关的命令动议前与法院进行会议、设定审前会议和审判的日期等。
    • 修改日程安排 :只有在有充分理由并获得法官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日程安排。
  • 审前会议的出席和考虑事项 :有代表的当事人必须授权至少一名律师就审前会议上可能讨论的所有事项作出规定和承认。如果合适,法院可能要求当事人或其代表出席或通过其他方式合理参与,以考虑可能的和解。需要注意的是,你在日程安排决策中通常没有角色,除疾病和紧急情况外,你只需按照指示的时间和地点出现。

5. 询问和文件提供
  • 询问当事人

    • 数量限制 :除非另有约定或法院命令,一方可以向任何其他方送达不超过25份书面询问,包括所有离散的子部分。经法院许可,可以根据规则26(b)(1)和(2)的规定送达额外的询问。
    • 范围 :询问可以涉及根据规则26(b)可以询问的任何事项。询问不会仅仅因为要求提供与事实或法律适用相关的意见或主张而被反对,但法院可以命令在指定的调查完成之前、审前会议之前或其他时间之前不必回答询问。
    • 回答和反对 :询问必须由被询问的当事人回答,如果该当事人是公共或私人公司、合伙企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则由任何能够提供该当事人可用信息的官员或代理人回答。回答和任何反对意见必须在收到询问后的30天内送达,经规则29规定的约定或法院命令可以缩短或延长时间。每个询问必须在不被反对的范围内分别、充分地以书面形式宣誓回答,反对理由必须具体说明,未及时说明的反对理由将被视为放弃,除非法院因充分理由免除该失误。回答者和提出反对的律师必须分别签署回答和反对意见。
    • 使用 :询问的回答可以在联邦证据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使用。
    • 提供商业记录的选择 :如果询问的答案可以通过检查、审计、汇编、摘要或总结一方的商业记录(包括电子存储信息)来确定,并且双方获取答案的负担基本相同,被询问方可以通过指定必须审查的记录并给予询问方合理的机会检查、审计记录并制作副本、汇编、摘要或总结来回答。
  • 提供文件、电子存储信息和有形物品或进入土地进行检查

    • 一般规定 :一方可以向任何其他方送达符合规则26(b)范围的请求,要求对方提供并允许请求方或其代表检查、复制、测试或抽样对方占有、保管或控制的指定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品,或允许进入指定土地或其他财产进行检查、测量、调查、拍照、测试或抽样。
    • 程序
      • 请求内容 :请求必须合理具体地描述要检查的每个项目或项目类别,指定合理的检查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可以指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供形式。
      • 回复和反对 :被请求方必须在收到请求后的30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如果请求是根据规则26(d)(2)送达的,则在当事人第一次规则26(f)会议后的30天内回复。经规则29规定的约定或法院命令可以缩短或延长时间。对于每个项目或类别,回复必须说明是否允许按请求进行检查和相关活动,或具体说明反对请求的理由。被请求方可以表示将提供文件或电子存储信息的副本而不是允许检查,并且必须在请求指定的检查时间或回复中指定的其他合理时间之前完成提供。反对必须说明是否基于该反对理由扣留了任何响应材料,对部分请求的反对必须指定该部分并允许检查其余部分。如果被请求方反对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供形式,必须说明打算使用的形式。除非另有约定或法院命令,提供文件或电子存储信息时,一方必须按照通常的业务流程保存文件或按照请求的类别进行组织和标记;如果请求未指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供形式,必须以通常维护的形式或合理可用的形式提供;并且不必以多种形式提供相同的电子存储信息。
      • 非当事人 :根据规则45,非当事人可能被强制提供文件和有形物品或允许检查。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会被要求协助回答询问并整理文件,以供你的律师在回复这些请求之前进行审查。对方也会提供他们对询问的回答和与文件请求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中的许多将可供你用于法医会计分析,包括损害赔偿计算。文件通常会标有唯一的字母和数字,即贝茨编号,用于识别每个被纳入证据的文件以及未纳入证据但用于法医会计分析的文件。

以下是询问和文件提供流程的mermaid流程图:

graph LR
    A[一方送达询问或文件提供请求] --> B[被请求方收到请求]
    B --> C{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C -- 是 --> D[回复询问或文件提供请求]
    C -- 否 --> E[可能面临法院制裁]
    D --> F{是否有反对意见}
    F -- 是 --> G[具体说明反对理由]
    F -- 否 --> H[按请求提供信息或文件]
    G --> I{对方是否申请强制提供}
    I -- 是 --> J[法院决定是否强制提供]
    I -- 否 --> K[继续诉讼流程]
    J -- 是 --> L[被请求方按法院命令提供]
    J -- 否 --> K

表格:询问和文件提供规则对比
| 规则 | 询问当事人 | 提供文件、电子存储信息和有形物品或进入土地进行检查 |
| — | — | — |
| 数量限制 | 不超过25份书面询问(除非另有约定或法院命令) | 无明确数量限制 |
| 范围 | 根据规则26(b)可询问的任何事项 | 符合规则26(b)范围的请求 |
| 回复时间 | 收到询问后的30天内(可约定或法院命令调整) | 收到请求后的30天内(或按规则26(d)(2)规定的时间,可约定或法院命令调整) |
| 反对理由 | 具体说明,未及时说明视为放弃(除非法院免除) | 具体说明,反对部分请求需指定部分并允许检查其余部分 |
| 提供形式 | 可选择指定记录并给予检查机会 | 按通常业务流程保存或按请求类别组织标记,电子存储信息有特定提供要求 |

6. 传票相关规则

传票是一种法律工具,可强制证人、文件、电子数据等在诉讼中提供给对方进行审查。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详细规定了传票的相关规则。

  • 一般规定

    • 形式和内容
      • 每份传票必须注明发出的法院、诉讼的标题和民事案件编号。
      • 命令被送达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并作证、提供指定的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品,或允许对场所进行检查。
      • 列出规则45(d)和(e)的文本。
      • 若传票命令出席证人证言,需说明记录证言的方法。
      • 提供文件、电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品的命令可包含在传票中,也可单独列出,传票可指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供形式。
      • 要求提供文件等的命令意味着被送达人需允许对材料进行检查、复制、测试或抽样。
    • 发出法院 :传票必须由诉讼正在进行的法院发出。
    • 发出人 :书记员必须向请求的当事人发出已签名但其他部分空白的传票,该当事人在送达前必须完成填写。经授权在发出法院执业的律师也可发出并签署传票。
    • 送达前通知其他当事人 :若传票命令在审判前提供文件等或检查场所,在送达被送达人之前,必须向每个当事人送达通知和传票副本。
  • 送达

    • 送达人及方式 :任何年满18岁且非当事人的人都可以送达传票。送达传票需将副本交付给被送达人,若传票要求其出席,还需支付一天的出席费用和法律允许的里程费用。美国政府及其官员或机构发出的传票无需支付这些费用。
    • 送达地点 :传票可在美国境内的任何地方送达。对于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或居民,适用28 U.S.C.§1783的规定。
    • 送达证明 :必要时,需向发出法院提交一份声明,说明送达的日期、方式和被送达人的姓名,并由送达人认证。
  • 遵守地点

    • 审判、听证或证人证言 :传票可命令一个人出席审判、听证或证人证言,地点需在其居住地、工作地或经常亲自进行商业交易地点的100英里范围内;或者若该人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官员,或被命令出席审判且不会产生重大费用,则可在其居住、工作或经常进行商业交易的州内。
    • 其他调查 :传票可命令在被送达人居住地、工作地或经常亲自进行商业交易地点的100英里范围内提供文件等,以及在要检查的场所进行检查。
  • 保护被传票人及执行

    • 避免过度负担或费用 :负责发出和送达传票的当事人或律师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给被传票人造成过度负担或费用。若未遵守,法院将强制执行此义务,并对违规方或律师处以适当制裁,包括损失的收入和合理的律师费。
    • 提供材料或允许检查 :被命令提供文件等或允许检查场所的人,除非同时被命令出席证人证言、听证或审判,否则无需亲自到提供或检查地点。被送达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查、复制、测试或抽样材料或检查场所,或对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供形式提出书面反对。若提出反对,送达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强制提供或检查,法院的命令必须保护非当事人和非当事人官员免受因遵守传票而产生的重大费用。
    • 撤销或修改传票 :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必须撤销或修改传票,如未给予合理的遵守时间、要求超出地理范围的遵守、要求披露特权或受保护的事项且无例外或豁免适用、使被传票人承受过度负担等。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应请求撤销或修改传票,如要求披露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披露未受聘专家的意见等。法院还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命令被传票人出庭或提供材料,前提是送达方证明有实质性需要且能确保被传票人得到合理补偿。
  • 对传票的回应义务

    • 提供文件或电子存储信息 :被传票人提供文件时,必须按通常的业务流程保存或按要求的类别进行组织和标记。若传票未指定电子存储信息的提供形式,被传票人必须以通常维护的形式或合理可用的形式提供,且不必以多种形式提供相同的电子存储信息。对于被认为因过度负担或成本而无法合理访问的电子存储信息源,被传票人无需提供发现,但需在法院要求时证明该信息无法合理访问。若请求方证明有充分理由,法院仍可命令从这些来源进行发现,并可指定发现的条件。
    • 主张特权或保护 :若被传票人以信息享有特权或为审判准备材料为由扣留信息,必须明确提出主张并描述被扣留信息的性质,以便各方评估该主张。若提供的信息被主张享有特权或为审判准备材料,主张方需通知收到信息的当事人,收到通知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归还、隔离或销毁该信息及其副本,在主张解决前不得使用或披露该信息,并在已披露的情况下采取合理措施收回。当事人可将信息密封提交给法院,由法院确定该主张。提供信息的人必须在主张解决前保存该信息。
  • 转移与传票相关的动议 :当要求遵守传票的法院未发出传票时,该法院可以转移根据本规则提出的动议。

以下是传票送达和处理流程的mermaid流程图:

graph LR
    A[发出传票] --> B[送达传票给被送达人]
    B --> C{被送达人是否有反对意见}
    C -- 是 --> D[被送达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反对]
    C -- 否 --> E[被送达人按传票要求提供信息或出席]
    D --> F{送达方是否申请强制提供或检查}
    F -- 是 --> G[法院决定是否强制提供或检查]
    F -- 否 --> H[继续诉讼流程]
    G -- 是 --> I[被送达人按法院命令提供或出席]
    G -- 否 --> H

表格:传票相关规则要点总结
| 规则要点 | 具体内容 |
| — | — |
| 形式和内容 | 注明法院、诉讼信息,命令相关行为,列出特定规则文本等 |
| 发出法院 | 诉讼正在进行的法院 |
| 发出人 | 书记员或经授权的律师 |
| 送达 | 年满18岁非当事人可送达,支付费用,有送达证明要求 |
| 遵守地点 | 审判等在特定地理范围内,其他调查有相应规定 |
| 保护被传票人 | 避免过度负担,可提出反对,法院可撤销或修改传票 |
| 回应义务 | 提供信息有形式要求,主张特权有程序规定 |
| 动议转移 | 未发出传票的法院可转移相关动议 |

综上所述,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涵盖了从诉讼启动到证据呈现的多个重要环节。了解这些规则对于参与民事诉讼的各方,包括当事人、律师和专家证人等都至关重要。无论是询问与文件提供,还是传票的使用,都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严格遵守这些规则有助于确保诉讼的公正、高效进行。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相关人员应熟悉并正确运用这些规则,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诉讼程序顺利开展。

内容概要:本文以一款电商类Android应用为案例,系统讲解了在Android Studio环境下进行性能优化的全过程。文章首先分析了常见的性能问题,如卡顿、内存泄漏和启动缓慢,并深入探讨其成因;随后介绍了Android Studio提供的三大性能分析工具——CPU Profiler、Memory Profiler和Network Profiler的使用方法;接着通过实际项目,详细展示了从代码、布局、内存到图片四个维度的具体优化措施,包括异步处理网络请求、算法优化、使用ConstraintLayout减少布局层级、修复内存泄漏、图片压缩与缓存等;最后通过启动时间、帧率和内存占用的数据对比,验证了优化效果显著,应用启动时间缩短60%,帧率提升至接近60fps,内存占用明显下降并趋于稳定。; 适合人群:具备一定Android开发经验,熟悉基本组件和Java/Kotlin语言,工作1-3年的移动端研发人员。; 使用场景及目标:①学习如何使用Android Studio内置性能工具定位卡顿、内存泄漏和启动慢等问题;②掌握从代码、布局、内存、图片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能优化的实战方法;③提升应用用户体验,增强应用稳定性与竞争力。; 阅读建议:此资源以真实项目为背景,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建议读者边阅读边动手复现文中提到的工具使用和优化代码,并结合自身项目进行性能检测与调优,深入理解每项优化背后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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