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模:原理、规则与局限性
1. 比较操作的性质
比较操作需满足以下性质:
- 非自反性 :一个对象不会“先于”自身,即 (a \nless a)。
- 单向性 :一个对象不能既先于又后于另一个对象,形式上表示为 (a < b \Rightarrow b \nless a)。
这些性质适用于部分有序和全序的比较运算符。二者的区别在于,对于任意给定的一对对象,在全序中,若两个不同对象不是一种顺序,那必然是另一种顺序,即 (a \nless b \Rightarrow b < a)((a) 和 (b) 不同);而在部分有序中,允许 (a \nless b) 且 (b \nless a)。
2. 历史事实的顺序
2.1 前驱
历史建模通过识别前驱将事实置于部分有序中。对于每个事实,历史模型明确指出哪些其他事实必须先发生。前驱并非简单的时间上更早发生的所有事实列表,而是使当前事实有意义所必须先发生的事实。
例如,一个从买家到卖家的采购订单是一个事实。它是记录决策的历史记录,且不可变。采购订单事实引用了之前的一些事实,如买家和卖家作为不同的法律实体的创建事实,这些实体是通过向各自监管机构提交公司章程等文件创建的,这些事实在采购订单之前很久就已创建。在这个模型中,采购订单之间没有前驱关系,前驱是先决条件,而非仅时间上更早的事实。
2.2 后继
与前驱关系相反的方向是后继。引用另一个事实的事实是其后继。后继有助于我们随着时间推移发展对系统的理解。我们不能改变历史事实,但可以创
超级会员免费看
订阅专栏 解锁全文
1302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