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数据保护法律解析
1. 个人数据收集的挑战与平衡
个人数据的收集在当今社会引发了诸多挑战和讨论。例如,照片是否可构成“个人数据”,以及媒体组织是否受相关条例约束等问题,曾引发不同观点。但如今已明确,若媒体组织参与个人数据收集,便受条例规定的约束。
个人数据收集所带来的挑战不仅体现在法律层面,还涉及个人数据保护与其他权利、责任、经济和社会需求之间的平衡。随着人工智能系统在家庭中的广泛应用,重复收集个人数据可能会暴露个人的隐私信息。长期来看,组织或实体可能会建立起个人的完整档案,这可能对个人的教育和就业机会产生不利影响。
2. 个人数据的擦除(被遗忘权)
在香港法律中,虽未正式承认“被遗忘权”,但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擦除其个人数据。根据第26条规定,当个人数据不再需要时,数据主体可请求擦除。不过,数据擦除的要求并非绝对,若个人数据受法律禁止擦除,或出于公共利益(包括历史利益)不宜擦除,则不适用该规定。这为个人数据的擦除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与欧盟的“被遗忘权”概念有所不同。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依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附表1的数据保护原则(DPP)2(2)和第26条,要求数据使用者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擦除个人数据。私隐专员还发布了《个人资料擦除及匿名化指引》,为数据使用者提供何时以及如何通过数字删除和/或物理销毁永久擦除个人数据的实用建议。
此外,DPP 2规定数据使用者应确保个人数据的保留时间不超过其使用目的所需的必要时间。若数据使用者委托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数据,必须采取合同或其他方式,防止数据被保留过长时间。同时,数据使用者在使用个人数据时需遵守DPP 3,即未经数据主体的规定同意,不得将个人数据用于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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