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中的开放数据:挑战与价值
开放数据的概念与范围
开放数据不仅仅意味着数据的可获取性,这使得开放数据现象变得尤为微妙。例如,在欧洲,法国通过了“数字共和国法”以增强国家数据的开放获取。此外,开放数据所涵盖的文件范围也是定义其含义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认为,开放数据的范围可以涵盖从国家统计数据到预算信息,从议会记录到学校、医院、犯罪或邮筒位置等数据。
开放数据与刑事司法
当涉及司法领域的开放获取时,有几个微妙的方面需要考虑。公众对司法判决的获取在司法系统的组织中一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未经筛选的原始判例法用于定量法律分析可能会产生严重缺陷。
在刑事司法方面,情况更为复杂。开放获取刑事司法数据可能包括犯罪率、统计数据和数字等,只要数据可靠,免费获取此类信息通常不会引发特定问题。然而,刑事司法公共管理相关的数据涉及众多分支,如执法机构、检察机关、法院以及司法程序中产生的数据等,这些数据传统上都受到当局的控制,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是保密的。
开放政府倡导者认为,在调查结束且罪犯被捕后,相关信息就可以发布。但这种观点明显忽视了无罪推定原则以及国际宪章、条约和国家宪法为嫌疑人和被告人所承认的一系列基本权利,也没有认识到司法领域,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中独特的隐私问题。
在司法领域,效率的考量方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效率是衡量两个参数之间关系的标准,即投入最少的资源获得最佳表现。而“司法效率”则需要考虑第三个参数,即司法保障必须成为这种关系的一部分并得到尊重。
司法系统中的开放数据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对法院和其他司法服务的访问、法院记录以及法院判决。开放获取法院记录主要涉及隐私问题,而开放获取判决则会引发更多额外的担忧。
此外,美国的执法和监狱部门大多具有高度行政性,而在一些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如意大利和法国),这些部门更受司法控制,这可能会影响数据的处理和获取方式。
公众对法院记录的访问
“记录”一词容易产生误导,它实际上指的是几种不同的对象,包括听证会记录、案件文件附件或刑事记录(记录最终定罪和判决)。听证会记录和附件文件很少公开,因为它们通常是视频或音频磁带,甚至可能没有数字格式。
在美国,1978年的“尼克松诉华纳通信公司案”确立了联邦和州法院承认公众有“检查和复制公共记录和文件,包括司法记录和文件”的普通法权利,但法院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访问。美国最高法院长期以来认为,无限制地访问缺乏公共利益或仅基于经济利益的司法记录是对隐私的侵犯。
美国法院至少在40年前就开始探讨平衡公众对法院记录的访问与隐私保护的问题。许多州法院进行了具体研究和试点实验,以评估开放访问对法院记录这一分支的特殊影响。例如,国家州法院中心和司法管理研究所曾启动一个国家项目,制定访问记录的指南。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解决方案,有些依赖纯法律工具,有些则基于技术手段,如可扩展标记语言(XML),它可以让特定用户群体(如法官、书记员和其他公务员)访问文件中的某些信息,而禁止公众访问。
在欧洲,许多国家采用了各种形式的司法开放数据。关于刑事记录,其规范框架是多方面的,各国都有自己的立法来规定记录内容以及谁可以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访问。目前,该领域的协调工作进展有限,主要集中在司法当局之间的记录信息相互交换方面。例如,欧洲委员会1959年的《相互法律援助公约》规定了外国当局之间交换记录信息的总体方案。欧盟也通过了一些决定,如2009/315和2009/316 JHA,分别涉及国家刑事记录信息的交换和欧洲刑事记录信息系统(ECRIS)的创建。ECRIS并非统一的欧洲记录,而是提供对特定个人相关信息的点对点访问,但这些法律工具并未涉及公众对刑事记录的访问问题,该问题仍由各国法律规定。
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在大西洋两岸,还是在欧洲范围内,甚至在欧盟内部,都存在明显的碎片化问题,这使得全面重建变得困难。开放刑事记录数据似乎陷入了一个难题,即如何在普遍可访问性(如果不是上述意义上的“开放性”)和隐私之间找到可接受的平衡。实际上,访问本身而非访问方式才是法律问题的核心。一旦数据库中输入了信息(前提是统治者已经决定是否存在隐私保护问题),基本的搜索引擎就可以完成浏览数据库的任务,提供个人犯罪历史的全面情况。而且,在刑事法律信息领域使用更复杂的计算模型或人工智能似乎不会产生特别具有侵入性的影响,软件的任务只是更广泛、更深入、更快速地审查一个人所报告的所有定罪情况,在更短的时间内提供更好的结果。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mermaid流程图,展示公众对法院记录访问的决策过程:
graph LR
A[申请访问法院记录] --> B{法院决定}
B -- 允许 --> C[访问记录]
B -- 拒绝 --> D[无法访问]
| 地区 | 法院记录访问特点 |
|---|---|
| 美国 | 有普通法权利访问,但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长期探讨平衡访问与隐私问题,有相关研究和解决方案 |
| 欧洲 | 各国立法规定刑事记录访问;协调工作主要在当局间信息交换;ECRIS提供点对点访问,但不涉及公众访问 |
刑事司法中的开放数据:挑战与价值
司法判决开放访问的影响
开放获取司法判决可能会对我们司法系统的基础产生巨大的副作用。实际上,可访问性是可预测性的第一步,而可预测性是本文分析的核心。
作为法律从业者,至少在过去二十年里,我们一直依赖全面的司法数据库,并使用基于关键词的搜索引擎进行挖掘。这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研究的效率,不仅节省了时间,还增加了挖掘的判决数量,但也对法律行业产生了影响。如今,由于开放访问公共政策以及私人法律科技公司的不懈努力,收集了司法管辖区内法官或法院作出的每一项判决,我们的研究比几十年前更快、更轻松、更全面。此外,随着基于案例推理(CBR)的发展,复杂的人工智能计算模型可以对这些大量的判决进行更多的分析。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这些系统对欧洲法律环境的实际影响,以及它们可能对欧洲司法制度层面产生的长期影响,特别是在刑事领域。
刑事司法的可访问性:听证会公开和判决公布的价值
在现代文化中,获取法律信息是公民身份核心概念的内在要求。自19世纪以来,法律的公布对于其约束力至关重要,“不知法不免责”原则在刑事事务中尤为重要。这一点对于本文的研究至关重要,需要从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层面进行考量。
可以认为,可访问性、公开性和公布性这些术语相互交织,共同表达了每个司法系统的一个关键特征:其合理性。法律秩序的合理性和可访问性是相互关联的,其本质在于人们了解并(几乎)遵守法律。然而,衡量合理性有不同的标准。
一种观点将合理性与成文法联系起来。在大陆法系的启蒙运动版本中,法律确定性体现在法典编纂的理念上,即一个基于章节、小节的有组织、合理的成文法体系,公民和监管者都可以平等地获取该体系的基本规则。另一种观点则将合理性与先例的价值联系起来。有人认为,观察一个法律体系对先前判决的重视程度是了解该法律体系核心的最佳方式。虽然“先例”的概念在整个西方法律传统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普通法国家,“遵循先例”原则自古代以来就得到了广泛认可,通过法律报告的习惯得以体现。收集和公布最重要的判决一直是英国法律传统的一个特点,这增强了法官和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19世纪下半叶,随着法律报告委员会(1865年)的成立以及随后《司法法》(1873年和1875年)对法院的重新调整,引入了更具制度性和规范性的报告体系。“遵循先例”原则基于法院的层级结构,并且可以说,19世纪后半叶的改革极大地推动了英国“遵循先例”原则的发展。
因此,可以说在英吉利海峡两岸,法律体系的合理性都建立在其可访问性之上。在大陆法系,基于成文法的全面编纂(遵循孟德斯鸠的权力严格划分理论);在英国,基于法院的结构和先例的精确报告。
公布判决不仅对司法系统的结构有客观影响,还具有主观价值。公开性是任何公正审判和判决的内在特征,这在《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中得到了体现。实际上,在《欧洲人权公约》的背景下,“公布”和“公开性”这两个术语并不完全重叠。法院的判例法在第6条第1款的文本中进行了区分。根据该条款的措辞,法院确立了公开听证的权利,尽管这一权利并非绝对,但法庭向公众开放的保障至关重要,欧洲人权法院在这方面的判例法非常丰富。此外,第6条明确规定了判决的公开宣告。法院对这一保障的含义进行了重新阐释,即判决不需要在公开听证中全文宣读,只要任何人都有机会查阅或获取副本即可。可以说,《公约》确立了无限制获取判决的权利,无论是否伴随着公开听证中的宣读。因此,获取判决是一项基本人权,但其结果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公布司法系统中作出的每一项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大陆法系传统通常规定了普遍的上诉途径,基于上级法院可以在整个层级结构中修正和纠正下级法院裁决的理念。因此,会产生大量的判决,其中很大一部分可能没有普遍的兴趣,因为它们可能会被上级法院修改。在这种模式下,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等司法管辖区,通过对判决公布的控制来保证解释的一致性。如果司法是公开的,那么为了传达统一的解释信息,判决的公布必须在当局的控制之下。
目前,判决的开放数据政策对于构建法律判决的可访问性至关重要。这些政策推动了对司法管辖区内所有判决的无限制访问。一方面,原始数据为基于案例推理(CBR)程序提供了支持;另一方面,这些工具应该能够提供司法系统各分支作出的判决的客观和代表性视图,但并非所有判决的普遍访问都能保证这一点。如果为了人工智能应用而选择部分判决可能具有挑战性和危险性,因为这可能会隐含地歪曲司法管辖区的情况;而放弃任何选择标准,允许免费数字访问司法管辖区的全部判例法,也存在严重缺陷的风险。
以下是一个列表,总结了不同法系对法律合理性和可访问性的考量方式:
1. 大陆法系:基于成文法的全面编纂,公民和监管者平等获取基本规则。
2. 普通法法系:基于法院结构和先例的精确报告,遵循先例原则。
下面的mermaid流程图展示了司法判决公开的相关流程:
graph LR
A[作出司法判决] --> B{是否符合公开条件}
B -- 是 --> C[公开判决]
B -- 否 --> D[不公开判决]
C --> E[公众可访问]
综上所述,刑事司法中的开放数据在带来便利和效率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隐私保护、判决代表性等问题。在推动开放数据政策的过程中,需要谨慎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司法系统的公平、公正和合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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