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选举协议4与协议5详解
安全选举协议4概述
安全选举协议4具备一系列重要特性,以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安全性。这些特性包括:
1. 合法性(Legitimacy) :只有经过授权的选民才能参与投票。
2. 唯一性(Oneness) :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多次投票。
3. 隐私性(Privacy) :没有人能够确定他人的投票对象。
4. 不可复制性(Non - replicability) :没有人可以复制他人的选票。
5. 不可更改性(Non - changeability) :没有人能够更改他人的选票。
6. 有效性(Validness) :如果中央制表机构(CTF)值得信赖,每个选民可以确保自己的投票在最终统计中被考虑。
不过,CTF仍有可能制作有效的签名来进行作弊。
协议4的参与方与流程
在该协议中,有中央合法化机构(CLA)负责检查选民身份,CTF负责收集选票,还有四位选民:Alice、Bob、Carol和Dave。具体流程如下:
1. 选民发送请求
- Alice通过通道CAI接收外部投票请求DA,生成请求rA,用CLA的公钥加密(encpkL(rA))后,通过通道CAL发送给CLA。
- Bob、Carol和Dave也进行类似操作,分别通过相应通道接收请求、生成请求、加密并发送给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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