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机器人与朋友:社交互动的不同面向
1. 机器人能成为“真正”的社交主体吗?
过去几十年,人类与所谓“社交机器人”建立社交关系的想法引发了广泛讨论,涉及技术、理论和伦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如今,机器人在行为输出方面,或许有一天能像人类一样流畅精准地处理社交互动。然而,一个关键问题是:社交机器人能否被视为“真正”的社交主体呢?
OASIS框架为这一讨论提供了有益见解。该框架由Seibt提出,旨在概念化人类与机器人等的“不对称”社交互动。其假设人类与人工智能体之间的社交互动是单方面的,二者存在根本差异。比如在人机互动中,机器人可能无法完全、真实地实现某些行为,或者缺乏人类所具备的意识、理性自主等基本特征。
OASIS框架包含“五种模拟关系”,代表了偏离Seibt所说的“过程实现”这一共同基线的五种方式。Seibt对过程类型A的实现给出定义:“定义0(实现):对于任何过程类型A,过程系统S实现A当且仅当S生成一个属于A的实例的过程p”。她还对五种不同类型的模拟给出了类似定义,包括“功能复制”“模仿”“模拟”“展示”和“近似”,这些模拟的程度各不相同。
一个过程若满足过程类型A的所有功能发生条件,但至少不满足一个非功能发生条件(如生物化学实现条件),那么它就不再是A的实例,而是与A功能等价的过程类型B的实例。这种偏离非功能发生条件构成了第一种也是最强的模拟模式。例如,机器人TUG模仿取一叠毛巾的动作,但它未满足取毛巾过程的一些非功能发生条件,且其行为在某些阶段仅实现了输入 - 输出等价,并非完全实现该过程。
这表明,当我们讨论“真正”的社交主体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过程实现或发生条件的定义。非功能发生条件并不涉及过程的外在行为输出,而是与实现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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