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现代瑞典的统治伦理与抵抗策略
在早期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民众反抗国家形成带来的影响,如税收增加和征兵等情况屡见不鲜。瑞典在这一时期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过去的叛乱创伤,如达克战争(1542 - 1543)和棍棒战争(1596 - 1597),影响了政治精英应对民众骚乱的策略。17世纪被认为是危机四伏的世纪,当时的人们也切实感受到了叛乱和内战的普遍存在。
为了探讨对既定权力的抵抗这一微妙问题,我们聚焦于两部当代作品:劳伦蒂乌斯·保卢inus·戈图斯(Laurentius Paulinus Gothus)的《基督教伦理学》(Ethica Christiana)和威廉·诺伊迈尔·冯·拉姆斯拉(Wilhelm Neumair von Ramsla)的《论下层民众反抗其统治者和上级的特别论文》(Vom Auffstand der Untern wider ihre Regenten und Obern sonderbarer Tractat)。
戈图斯《基督教伦理学》中的善治、暴政与合法抵抗的限度
瑞典政治精英在欧洲大学接受教育,产生了许多关于合法统治本质以及合法统治与骚乱关系的论文。戈图斯并不一概谴责骚乱,他支持神权统治观点,同时受约翰内斯·阿尔特胡修斯(Johannes Althusius)《系统政治学》(Politica methodice digesta)的影响。
根据阿尔特胡修斯的社会契约理解,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一定条件下将权力让渡给统治者。为确保统治者履行这些条件,他建议选举“国家监察官”(ephori regni)或“国家精英”(optimates regni),他们是合法抵抗暴政的唯一力量。戈图斯认为,国家监察官由王国议会和议会代表组成。
早期现代瑞典统治伦理与抵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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