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游戏与进化: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
1. 研究背景与主要方向
近年来,形式语用学备受关注,博弈论也成为研究语言使用的新方法。在这个研究领域中,主要有三大方向:
- 与格赖斯范式紧密相关,旨在为语用推理奠定精确基础。
- 源于经济学文献,关注博弈论在语言使用中的作用。
- 从生物学或文化角度研究语言进化。
语言的使用与游戏有相似之处。语言使用的成功依赖于生产者和接受者的行为,这符合博弈论中游戏的抽象特征。在语用学中,通常将这两个主体称为说话者和听话者。
博弈论在语言学的研究有多个根源,例如迈克尔·斯彭斯关于就业市场信号的研究、约翰·梅纳德·史密斯在进化生物学方面的工作、阿里尔·鲁宾斯坦关于经济学和语言的著作,以及早期关于博弈论语用学的研究。而大卫·刘易斯的《公约》一书对博弈论和语言的研究影响最大。
2. 刘易斯的公约理论
2.1 公约的定义与示例
刘易斯将公约定义为群体行为中的某种规律。以卢梭的猎鹿人为例,一群猎人面临着一起猎鹿或单独猎兔的选择。如果一起猎鹿,所有人都参与才能成功,能获得几天的食物;单独猎兔则只能获得一天的食物。以下是两个猎人的战略游戏表示:
| | stag | rabbit |
| — | — | — |
| stag | 2, 2 | 0, 1 |
| rabbit | 1, 0 | 1, 1 |
从这个表格可以看出,如果两个猎人都选择猎鹿,他们都能获得 2 的收益;都选择猎兔,收益为 1;若一人选兔,另一人选鹿,选兔的仍有 1 的收益,选鹿的则为 0。显然,两人都选猎鹿是更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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