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知识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中的关键考量
1. 知识的本质与信息技术时代的挑战
长久以来,人类与知识的关系一直模糊不清。一方面,存在一种担忧,认为过度追求知识可能带来危险;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指出“所有人天生都渴望求知”。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学者们探讨“知识创造型公司”,政治家宣扬“知识社会”,“大数据”推动了“知识工业化”的讨论。
1.1 知识的定义
哲学家将知识的定义归功于柏拉图,他认为知识是经过证实的真实信念。这一定义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 证实与合理性 :知识需要有依据和理由,人们要理解其“原因”。
- 认知主体 :知识需要存在于一个相信它且认为其相关的主体中。
- 真实性 :如果一个信念不是真实的,它就不能构成知识。
1.2 信息技术中知识概念的滥用
在信息技术领域,“知识”一词常被过度使用。许多时候,IT 管理者购买“知识管理系统”,实际上只得到了数据库或可视化工具。因此,在 IT 语境中使用“知识”一词时,需要明确其使用条件,避免误导投资者和用户。
1.3 数据、信息与知识的区别
科学领域明确区分了数据、信息和知识:
- 数据 :是观察到的符号,如原始传感器数据、元数据等。
- 信息 :是经过解释的符号和符号结构,如聚合和清理后的传感器数据。
- 知识 :是用于决策过程的解释性符号结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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