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继承规则全解析
1. 常见家庭继承类型
继承规则在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家庭继承情况:
|序号|继承情况|具体说明|
| ---- | ---- | ---- |
|1|父子/子父继承|若一方先离世,儿子可继承父亲的遗产,父亲也可继承儿子的遗产|
|2|女儿与孙子继承|二者各继承一半,父亲的父亲在无儿子或孙子时,可与女儿共同继承。女儿继承动产,儿子继承祖传土地|
|3|兄弟间继承|有相同父亲且母亲通过彩礼迎娶的兄弟姐妹可相互继承|
|4|母亲继承儿子遗产|母亲可继承儿子的遗产|
|5|叔侄间继承|父亲的兄弟和兄弟的儿子可相互继承|
|6|堂兄弟间继承|堂兄弟可相互继承,有相同母亲的兄弟继承动产,其他人继承祖传土地|
|7|特殊身份者继承|非婚生子、私生子以及获得自由身的女奴之子可继承父亲的动产和祖传土地|
|8|远房堂亲继承|第一代堂亲之后的远房堂亲可相互继承|
|9|外祖父与外孙继承|母亲的父亲和女儿的儿子可相互继承|
|10|舅甥间继承|母亲的兄弟和姐妹的儿子可相互继承|
|11|兄弟姐妹子女间继承|兄弟姐妹的子女可相互继承|
|12|姐妹子女间继承|姐妹的子女可相互继承|
|13|未出生胎儿继承|若孕妇去世时胎儿存活,且有两名家庭主妇知晓,胎儿可继承丈夫的礼物,新娘的部分则归其继承人|
2. 亲属间继承顺序
当已列举的继承人不存在时,继承顺序如下:
2.1 男女亲属优先规则
- 若男女亲属关系相近,男性亲属优先继承;若女性亲属关系更近,则由女性亲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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