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大败局
In Search of Stupidity
Over 20 Years of High-Tech Marketing Disasters
[美]MeITill R. Chapman 著
周良忠译
序
“失败乃成功之母”。人们常常对失败者这样说。可是在高科技领域,这句话大概只能给失败者一些心理上的安慰,而没有实际意义。在当今的IT市场,大多数企业都会因为一次重大的失误而退出历史舞台,他们的失败,他们的经验教训,再也没有机会转化为他们的成功了。即使是昔日的IT领袖IBM,也因为对于PC和0S/2的愚蠢决策而跌下了领袖的宝座, 虽然它的超强实力使它还不至于退出历史舞台,但一、二十年过去了,至今它仍旧不能恢复昔日的荣耀。
这里,我们并不想否定“失败乃成功之母”的普遍意义。但是,在IT这个技术瞬息万变、竞争空前激烈、几乎容不得任何失败的领域里,人们很难通过自己的一系列失败走向成功,反倒是有可能通过别人的一系列失败走向成功。在这个意义上,《IT大败局》可以成为“IT成功秘籍”,因为你如果真能吸取书中分析的那些重大失误的教训,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那么你就比竞争对手有更大的成功把握。正如本书开头所说,“竞争的本质不是比强壮、比敏捷,更不是比聪明;而是比谁少一些愚蠢,少犯些错误”。请看世界软件十强名单的变化吧!20年前在名单上的公司如今只剩下微软一家了,其他各家都在名单中消失了。人们往往会说,这是微软的运气好。但平心而论,微软遇到的机会不也同样出现在其他许多公司的前面吗?哪为什么只有微软一家能够脱颖而出呢?我们不得不承认,微软是这些公司中唯一的一家没有犯过重大决策错误的公司;也就是说,微软比其他公司“少一些愚蠢,少犯些错误”。
综观本书中描述的那些致命的愚蠢行为,大多属于决策者对技术的无知;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是因技术人员对市场的无知影响了决策所导致的。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少一些愚蠢,少犯些错误”,最好是管理队伍能够同时精通技术和市场,可惜这样的要求是不大现实的。比较实际一些,我们应该要求管理队伍既理解和热爱市场、又理解和热爱技术。可以说,微软之所以比其他公司“少一些愚蠢,少犯些错误”,这与盖茨本人是程序员出身有很大关系。虽然今天的软件技术与盖茨当年编写BASIC时的技术已有天壤之别,但盖茨始终保持着对技术的理解和热爱。不久前(2004年7月1日)盖茨在北京回答中国听众的问题时说,他虽然已经不再做具体编程工作,但他仍然喜欢学习新的编程技术,比如说学习C#语言,而这是为了理解这种新技术会对软件的发展带来什么影响。可见,盖茨从程序员变为公司的领导后,他在理解和热爱市场的同时始终保持着对技术的理解和热爱,这正是盖茨比其他一些公司的领导人高明的地方。反过来说,这个道理也是成立的。如果一个企业的领导对市场或者技术不理解、不热爱了,甚至变得无知或者厌恶了,那么这个企业迟早会做出大的蠢事来。
重蹈覆辙也许是最令人不能原谅的一种失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但真正学会借鉴历史的聪明人又有多少呢?在IT这个竞争激烈到容不下失败的领域,又有多少中国企业家想到借鉴20年来发达国家高科技企业的兴衰教训呢?现在,国内有些大型IT企业在多变的市场竞争面前已经开始显得力不从心、行动迟缓;一些企业刚刚初具规模就开始“多元化”、四处出击、而忽视自身的“专业化”;一些企业在遭遇“瓶颈”时,经营策略是屡败屡换,但执行起来却是屡换屡败……这一切与《IT大败局》中的案例何其相似!在此,我无意断言这些企业的成败,但这些企业的决策者以及与这些企业休戚相关的IT人是否抱有一份对那些惨痛教训的警惕呢?
总之,一切希望自己能够“少一些愚蠢,少犯些错误”的读者都可以从本书中取得宝贵的教训,如果真能这样的话,你将有机会通过总结别人的失败走向自己的成功。
倪光南
2004年7月26日于北京
前言
在我所知道的众多髙科技公司中,几乎所有公司都是在“拙劣”与“卓越”之间进行着不懈的斗争。在阅读由软件营销奇才Rick Chapman所撰写的本书之前,先让我花一些时间讲述那些“拙劣”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们先做一个小游戏。请你想像一个最普通的脸色苍白的Linux程序员,他喝汽水,吃中餐,玩电脑游戏,读书看报。他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人,你可以想像他是一个矮子或是一个胖子,但是,他绝不是那种本应该在感恩节探望老母的时候却和一群高中时代的朋友踢足球的人。正因为他是如此的普通,所以我也没有必要把他描述成某一个具体的人。
我所指的普通的程序员往往想的是:“微软开发的是劣等产品,但却拥有上等的市场营销,因此每个人都购买他们的产。”
问他对自己公司中市场营销人员有什么想法。他会说:“他们实在是太蠢了。昨天,我还在休息室与愚蠢的销售笨蛋大吵了一架呢。10分钟后,事情就水落石出了,原来他竟然不知道802.11a与802.11b之间的区别。真让人哭笑不得!”
那么,年轻人,你知道市场营销人员在干什么吗?“不知道。也许他们与客户打髙尔夫球,或者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总之就是不务正业。如果由我来管理,我将全部开除他们。”
一个敏锐的小伙子名叫Jeffrey Tarter,他常常公布一些年表,他把这些年表叫做Soft_letter 100,即100家最大的个人计算机软件出版商列表。1984年的前10名如下表所示:
排名 | 公司 | 年收入 |
1 | MicroPro Intemational | 60,000,000美元 |
2 | Microsoft Corp. | 55,000,000美元 |
3 | Lotus | 53,000,000美元 |
4 | Digital Research | 45,000,000美元 |
5 | VisiCorp | 43,000,000美元 |
6 | Ashton-Tate | 35,000,000美元 |
7 | Peachtree | 21,700,000美元 |
8 | MicroFocus | 15,000,000美元 |
9 | Software Publishing | 14,000,000美元 |
10 | Broderbund | 13,000,000美元 |
从上面的表中可以看到,微软排名第二,但有好几家公司与它非常接近。下面让我们看看2001年的这张表:
排名 | 公司 | 年收入 |
1 | Microsoft Corp. | 23,845,000,000美元 |
2 | Adobe | 1,266,378,000美元 |
3 | Novell | 1,103,592,000美元 |
4 | Intuit | 1,076,000,000美元 |
5 | Autodesk | 926,324,000美元 |
6 | Symantec | 790,153,000美元 |
7 | Network Associates | 745,692,000美元 |
8 | Citrix | 479,446,000美元 |
9 | Macromedia | 295,997,000美元 |
10 | Great Plains | 250,231,000美元 |
请注意,除了微软以外,1984年前10名的其他公司均在 2001年的前10名中消失了。还请注意,2001年,微软的年收入远远超过了第二名,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如果Adobe获得微软年收入的一个零头,也能让自己的收入翻番。
可见,现在的个人计算机软件市场是微软的天下。数据表明,微软的收入占据前100名公司总收入的69%。这正是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
难道这仅仅是像某些庸人所宣称的那样,微软靠的就是优秀的市场营销?或者是非法垄断的结果?(这也延伸出下一个问题:微软是如何取得垄断地位的?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根据Rick Chapman的观点,这个答案较为简单:微软是该表上惟一一家从未犯过致命愚蠢错误的公司。这是借助于超级智囊团呢,还是仅仅属于偶然的运气呢?依我看,微软所犯的最大错误仅仅是带语言功能的paperclip(文本剪辑工具)。实际上,这有多糟糕呢?我们关掉paperclip,并因此嘲笑微软,可是我们回过头来还是无时无刻不在使用Word、Excel、Outlook 和 Litemet Explorer。
但是,其他曾经领导市场的软件公司,现在都已默默无闻。对于这些公司,可以指出一到两个导致公司走向衰落的重大失误。MicroPro重写打印机数据结构,而不是升级它的旗舰产品WordStar,由此浪费了宝贵的时间。Lotus浪费一年半的时间压缩其软件产品1-2-3,以使它运行在640KB计算机上。到完成之时,Excel己经发布,640KB计算机也已是昨天的记忆。Digital Research一味地在CP/M-86上做文章,而丢失了成为真正PC操作系统标准的良机。VisiCorp更是将自己逐出了舞台。Ashton-Tate总是坚持不懈地排斥dBASE第三方开发人员,从而损害了脆弱的平衡,而这种平衡对于平台开发商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我是一名程序员,所以理所当然地倾向于指责市场营销人员的这些愚蠢错误。几乎都是因为非技术商业人士不能理解基本的技术而导致了错误的发生。当百事可乐推动者John Sculley开发Apple Newton时,他却不知道手写识别在当时是不可能的,但这是每个计算机科学专业的人都知道的一件事。就在同一时间,比尔*盖茨招募程序员,让他们开发可以在公司所有产品中重复使用的富文本编辑控件。如果让Jim Manzi (他让MBA接管Lotus)参加此开发小组,他将会无动于衷,并想道:“什么是富文本编辑控件?”因为他没有体验(grok)过真正的技术,所以他从未在技术上处于领导地位。事实上,在上一句中使用“体验”(grok) —词大概就是贬意。
如果你询问带有偏见的我,我会说,除非软件公司由程序员掌权,否则不可能成功。到目前为止,所有的案例都说明了这一点。但是,许多愚蠢的错误也正来自于程序员本身。Netscape决定改写浏览器、而不改进旧代码的非常之举使该公司白白耗费了几年宝贵的时间,在此期间,它的市场份额从90%左右下滑到4%左右,这就是程序员的蹩脚主意。当然,该公司中那些既无技术又无经验的管理人员根本不知道这一主意为什么是下策。也有许多程序员为Netscape的彻底改写作辩护:“我说Joel,旧代码的确不尽如人意。”不错,这样的程序员应当为追求代码的精炼而受到赞赏,但他们这些人不应当允许参与高层商业决策,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说,精炼的代码显然比软件的发布更为重要。
因此,我愿意接受Rick的观点,而且想说的是,如果你希望在软件业中取得成功,那么必须具备一个完全理解和热爱编程的管理队伍,同时他们也必须更理解和热爱商业。寻找两者兼备的领导并不容易,但这是避免犯下Rick在本书中所列举的这些致命错误的惟一途径。因此,请各位细品此书,嗤其愚,思吾身。如果你的公司也上演着类似的愚蠢闹剧,请准备好简历,另谋高就吧。
----Joel Spo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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