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竞争法:关键要点解析
1. 互联网与竞争法的基本关系
互联网原则上具有强大的促进竞争的特性。它高度创新且不断变化,有助于市场进入,是一个高度透明的销售渠道,能让我们更接近经济学家所设想的完全竞争的理想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竞争法在互联网相关业务中的应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线上市场的发展和运作对于跨境贸易以及消费者比较价格和产品服务都至关重要,在欧盟内部市场这种情况更为明显,因为内部市场规则使得国界的影响变得相对较小。近期,欧盟多个司法管辖区加强了对线上销售的执法力度,并重新聚焦于这一领域。
为了消除阻碍跨境互联网交易的障碍,欧盟委员会持续实施改善内部市场监管的战略。2020 年 12 月,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数字空间”活动的新法规提案(《数字市场法案》和《数字服务法案》),旨在促进更公平、开放的数字市场,推动建立一个值得信赖的跨境监管体系。
然而,普通的竞争法同样适用于互联网相关业务,就像适用于传统实体业务一样。互联网业务在发展和运营过程中,也可能会引发竞争方面的担忧。例如微软、太阳微系统和谷歌等公司,都能证明竞争法对互联网业务的影响。
2. 相关竞争法规定
| 国内规定 | 欧洲规定 | 关注焦点 |
|---|---|---|
| 《1998 年竞争法》第一章禁令 | 《欧盟运行条约》第 101 条 | 反竞争协议 |
| 《1998 年竞争法》第二章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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