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理中的蕴含与推导
在逻辑推理的领域中,我们常常会思考诸多关于命题之间关系的问题,比如是否因为理解命题就能知道一个命题能从另一个命题推导出来,以及蕴含关系是否由命题的意义所暗示等。
命题推导与理解的关系
我们先来看“p · q = p”,它意味着“q 从 p 推导得出”。像“(∃x).(fx 1 fa) = (∃x).fx”以及“(∃x).(fx & fa) = fa”这样的等式,我们如何知晓它们成立呢?有人可能会说“我理解‘(∃x).fx’”,但这真的能解释我们为何知道“(∃x).fx”从“fa”推导得出吗?实际上,我们知道其推导关系往往是基于我们的计算方式。
理解一个命题并不等同于能直接从其可见结构看出推导关系。例如,我们不能仅仅通过观察符号的可见结构,就如同从物理属性得出物理行为那样,得出逻辑推导关系。往往需要像“fE & fa = fa”这样的规定来确定推导关系。
逻辑中不存在隐藏的联系,规则背后也没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对于“fE & fa = fa”,我们可以思考是因为 fE 本身的结构使其从 fa 推导得出,还是这个等式规定了 fE 应从 fa 推导得出。如果是前者,fE 需要通过定义具有相应结构,但实际上往往需要这样的等式规定。
推理规则是任意设定的,并非从现实中读取,就像描述现实那样。说这些规则与现实相符是没有意义的,比如关于“蓝色”“红色”等词语的规则,不能说它们与这些颜色的事实相符。“p & q = p”这个等式真正展示了推导和真值函数之间的联系。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真值表来展示“(∃x).fx”和“fa”的关系:
| (∃x).fx | f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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