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命题与规则:模糊概念中的哲学探索
1. 哲学关注的符号意义与语法
哲学所关注的符号及其决定性意义,都蕴含在符号的语法之中。当我们询问一个词的使用方式,也就是在探寻人们对它的理解。可以说,语法就像是语言的账本,从中能够查明所有关于语言交流的事实,而非情感方面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并不纠结于细微差别。
实际上,并不存在语法与符号解释的分离。只要谈及对符号的解释,那就是语法本身的职责。例如,对于数学定理的所谓“解释”,若说一个集合论中的命题没问题,但需要新的解释,这意味着该集合论部分内部保持不变,只是要调整到不同的语法环境中。
2. “命题”与“语言”概念的模糊性
- 命题的界定难题 :什么是命题?我们要将其与什么区分开来呢?是语法系统中的句子部分(如等式与等号),还是那些我们不称之为命题的事物,像椅子、手表等。其实,那些与命题特别相似的书写或声音形式,并非我们真正需要关注的。我们只能在解释语法系统时谈论命题。
- 概念的适用范围 :“命题”和“对象”等词类似,仅在有限范围内使用才合理且自然。若将其适用范围扩大以形成哲学概念,这些词的意义就会消散,变成空洞的影子。我们应在合适的范围内使用它们。
- 命题的定义困境 :有人认为“命题是一切我用以表达某种意义的东西”。当被问及“表达某种意义”是什么意思时,会给出例子。但这些例子虽有可扩展的范围,却无法让我们更进一步。因为概括本身是有特定规则的符号,一般性的不确定性并非逻辑上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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