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道”表达的使用及真理与证据的互补性探讨
在探讨知识相关的表达时,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趣且值得深入思考的现象。首先,研究命题与它所指之间的基本方法模型表明,证据和所指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证据如何,命题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证据的状态原则上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它是不断变化的,而命题始终要么为真,要么为假。
1. 科学研究中的知识表达
在科研领域,虽然存在研究群体,但这里不存在一个研究者为自己或他人所说内容“担保其真实性”的情况。在科学方法论中,发誓、承诺或以名誉作保等行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科学知识”这个术语在研究者讨论综合语句集时被广泛使用,但在他们文章和书籍中更专业、概念化程度更高的部分,“我知道某某”这类表述却很少出现。对于哪些命题具有知识的地位,哪些不具有,人们并不十分在意。因此,在科学文本中避免使用知识表达并不会影响研究交流,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2. “知道”的使用与意图明确性
日常语言中,关于已知和未知、已达成的知识和未达成的知识之间的区分并不总是有效的,这涉及到一个重要因素——意图明确性。
意图明确性的程度概念如下:在特定日期的特定情况下,当我们使用一个句子(或更广泛地说,一个表达)来表达某件事时,我们只想表达这件事,别无其他。然而,反思(可能由自己或他人提出的问题引发)可能会显示或暗示出意图在与其他事物的边界上存在模糊性或不确定性。
某些区分可能在我们的脑海中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或者以不同程度的清晰度存在。即使内省没有揭示出任何有意识的区分,后续的言语和非言语事件也可能让我们推断出这些区分被使用了。这些区分即使不在我们的意识中,也是可获取或可呈现的(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就是“前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