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常识的运用与局限
1. 常识的定义与区分
常识涵盖常识知识和常识推理两个方面。常识知识包括事实、模式、原则和概括等;常识推理则是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当我们说某人有常识或运用常识时,意味着他们既具备相关知识,又能恰当运用。
在使用“知识”这个词时,我们遵循人工智能领域的常见做法,不严格区分知识和信念,将二者大致互换使用。严格来讲,我们所说的常识知识实际上是常识信念,其中一些信念可能有误或基于错误的原因。不过,“知识”一词有一些“信念”无法替代的用法,例如可以说“哈利知道安拿着什么牌”,但不能说“哈利相信安拿着什么牌”。
2. 常识的运用方式
常识的运用可分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类型:
- 自下而上(事件驱动) :当观察到异常情况时,人们会寻求简单直观的解释。日常很多活动如走路、刷牙等大多是自动进行的,当这些活动中的预期情况未发生,比如门没关好、车发动不了,我们就会进入解决问题的模式,首先运用常识快速诊断和解决问题。若常识方法无效,才会考虑更罕见或不寻常的原因。此外,我们也容易注意到他人缺乏常识的情况,并提醒他们运用常识。
- 自上而下(目标驱动) :在制定计划以实现目标时,我们会运用基于经验的能力,在脑海中设想关键步骤及其可能的结果。常识能帮助我们考虑明显因素,快速判断行动是否会失败、步骤是否有风险,以及比较实现同一目标的不同方式的风险和回报。然而,有些人在权衡计划步骤的利弊方面表现不佳,例如有人会因捡掉落的手机而跳下地铁轨道。
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运用场景可能相互交织。意外事件会打断正在进行的计划,我们会运用常识重新规划;执行计划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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