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与使用的法律规则详解
1. 土地租赁基本规则
- 租赁权益与租金支付 :当租户依据有效合同租赁土地时,有权在十二个月内合法占有该土地,并按约定支付租金。若未在规定日期支付租金,租户将失去土地使用权;若只支付部分租金,剩余部分需在证人见证下追讨。若租户拒绝支付,土地所有者可在作物和土地上做十字标记以抵租金,并在五天后禁止租户使用标记部分。若租户违规使用,需向国王支付一枚戒指的罚款并补交租金。
- 转租限制 :租户未经事先保留转租权,不得将土地部分转租给他人。若违规转租,租户和次租户都失去土地使用权,需支付侵占他人土地的赔偿,次租户必须离开土地,转租租户还需为次租户的损失提供赔偿,并支付六奥拉的违约金。
2. 建筑物维护与使用
- 维护责任 :租户需维修租赁时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但无需承担因时间造成的自然损耗。若合同规定需建造房屋,租户必须在离开土地前完成。
- 额外建筑处理 :若租户根据协议无义务却建造了房屋,这些房屋归其自用。若使用了土地上的材料,且土地所有者在当地,租户应在证人面前向其提出购买房屋的意向;否则,需在搬迁日前将房屋搬走。若所有者不在当地,租户应向后续接手土地的人提出出售意向。若搬迁日后房屋仍在原地,将归土地所有者所有,除非租户在搬迁日前将其移至不会对田地或草地造成损害的地方,之后可在有空时搬走。
- 搬迁期间使用 :在夏季的前九天搬迁期内,租户可占用所有建筑物。若未能及时准
超级会员免费看
订阅专栏 解锁全文
42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