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照明与视觉对比度:提升建筑环境可达性
在建筑环境可达性的大背景下,考虑视觉障碍者和老年人的需求正变得愈发重要,而通过合理的照明和建筑元素的视觉对比度来满足这些需求,也受到了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关注。
建筑环境中的视觉可达性
在建筑环境可达性方面,关注视觉障碍者(包括老年人)的需求这一主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引起了公共管理部门、标准化机构、残疾人群体及协会、设计师和制造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兴趣。
国际标准和指南的最新发展十分注重为视觉环境制定设计考量,以方便人们感知信息、确定方位和保障行动安全。虽然照明要求通常以照度来表述,但决定人类视觉的唯一参数是亮度,即量化明亮感觉的光度学量。
区分和识别两个相邻表面(如墙上的门或信号上的符号)取决于两个因素:
1. 两个表面的亮度有足够差异,通常称为“视觉对比度”或“亮度对比度”。这里的亮度指物体反射入射光的程度,而非色彩空间系统的参数。
2. 有充足的照明。
这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如果照明不足,即使两个表面的亮度差异足够,也可能难以区分;反之,良好的照明也可能不足以让人感知亮度过于相似的相邻表面。
对于视力正常且能辨别颜色的人来说,可以依靠亮度对比度和颜色差异来识别物体;但许多视觉障碍者和老年人可能难以识别颜色,主要依靠亮度对比度来区分相邻表面。因此,可达性标准通常仅参考亮度对比度来评估视觉对比度。
充足照明的要求通常通过指定参考平面上的最小平均维持照度(典型值为 100 lx)或参考照明标准来满足。然而,视觉(或亮度)对比度的要求则更具争议性。
亮度对比度
在处理照明、视觉和光度学问题时,离不开国际照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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