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鸿沟问题探讨
1.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为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保护之前,开发者需要权衡其利弊。除了版权保护,软件还可以通过专利法、商标法和商业秘密法等途径进行保护。
1.1 专利法保护
专利是对一个创意的表现形式进行保护,条件是专利所有者要披露该创意产品的实现方法和工作原理。与版权法不同,专利保护创意的处理过程,以及将创意实现为机器、制造过程、物质或材料组合的形式。计算机硬件组件自然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在某些情况下,软件也可以。然而,计算机程序的专利问题尚未解决,主要原因如下:
- 信息披露要求 :专利系统要求完全披露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所有信息。专利保护期长达 17 年,但软件更新换代快,2 年的软件就可能过时。要求开发者在 17 年期限前披露软件秘密,会使他们面临激烈竞争。
- 成本问题 :市场上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是个人开发的。这些开发者可能不支持,更无力承担专利申请的费用。
- 算法认定困难 :很难向法院和专利局证明算法是一种过程,是创意的表现形式,而非任何人都能进行的思维活动。因为心理步骤和数学公式不能申请专利。
尽管计算机程序不太适合专利保护,但仍有成功获得专利的案例。
1.2 商标法保护
商标是具有经济价值的符号或标记,能帮助消费者与产品建立联系,其主要目的是使产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所有硬件公司和一些软件公司(如微软)的商标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通过商标保护计算机程序,是让侵权者意识到复制、修改或重新分发知名软件作品并不容易。例如,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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