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身份与区块链公证服务的法律合规与应用现状
1. 去中心化身份的数据主体权利与合规挑战
在数据处理中,无论存在何种“安排”,数据主体都应能对每个共同控制者行使其权利。这一观点可从欧洲法院(CJEU)近期及以往的判例法中推导得出。例如,案例 C - 40/17(Fashion ID GmbH & Co. KG v Verbraucherzentrale NRW eV)裁定,可针对数据处理的特定阶段确立共同控制权,并且在后续的数据处理阶段,控制权可重新分配给其中一个参与者。
在去中心化身份基础设施中,参与节点对于其验证、存储和上链/下链的交易数据,可能符合共同数据控制者的定义。即便数据处理的方式、目的以及确保安全数据处理的架构设计规则由单一实体以不太去中心化的方式决定,但鉴于有关数据控制者责任分配的判例法不断发展,网络参与仍可能导致这种认定。不过,每个共同控制者仅在其促进的数据处理范围内承担责任。
判定责任主体以及分配责任时,采用了更务实的方法,即当参与者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传输具有决定性影响”,不一定需要访问相关数据,且共同确定处理目的时,可被认定为共同控制者。
去中心化身份架构还可能使数据主体被认定为其自身数据的控制者,这一法律概念虽尚未在法庭上得到检验,但已有判例法间接提及。
1.1 相关要点总结
- 数据主体权利 :数据主体对共同控制者行使权利受法律支持。
- 共同控制者认定 :去中心化身份基础设施中的参与节点可能成为共同控制者,责任有限。
- 数据主体控制
超级会员免费看
订阅专栏 解锁全文
13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