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工具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与争议
在司法审判中,风险评估工具的应用日益广泛,但也引发了诸多争议。本文将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深入探讨风险评估工具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1. 华盛顿特区案例分析
在华盛顿特区的一起案件中,政府未在法官延长的期限内提交反驳意见,从而失去了让己方专家证人在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听证会上出庭的机会。在听证会上,辩方专家证人指出,SAVRY 风险评估工具存在可靠性不足的问题。
- 缺乏证据支持 :没有证据证明 SAVRY 的评估者间信度和预测效度。
- 用户手册不明确 :专家使用的用户手册未明确界定低、中、高风险水平的含义,也未确定决定个人低、中、高社会危险性的风险因素数量。
- 重复评估问题 :在评估过程中,对同一行为(如药物滥用)在不同风险参数下进行了重复评估。
基于这些问题,辩方专家认为,根据评估结果,被告应被评为低风险水平的最高等级,或至少是平均风险水平的较低等级,而不应被评为高风险水平,因为这影响了司法判决。此外,辩方还提请法院关注“多伯特测试”的适用性,要求法院审查初审法官作为“守门人”的角色履行情况。
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面临着两难境地。一方面,许多其他州的法院明确排除了“多伯特原则”在量刑阶段的适用性;另一方面,本案中被告专家基于多伯特原则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批评,而政府未能回应。最终,法院务实地下达判决,认为在针对被告的诉讼程序中,法官不得考虑基于 SAVRY 的评估结果。无论是政府(通过检方)还是社会服务